聂树斌案件索赔最新消息:精神赔偿占1200万高吗?

  至诚财经网()12月15日讯

  12月14日下午,聂树斌家人委托律师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其中提出7项赔偿申请,金额共计13919156.80元。这也标志着这起轰动全国的案件的国家赔偿程序正式启动。

  重案组37号注意到,申请中有1200万元的精神赔偿申请,就此重案组37号专访了聂树斌家人委托的代理律师,详解了赔偿事项中的各种法律依据。

聂树斌案件最新消息

  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听取聂树斌无罪的判决结果。 新华社发

聂树斌案件最新消息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聂树斌家人申请赔偿案。

  依据

  错判侵害聂树斌人生自由、名誉与生命权

  聂树斌家人递交的《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称,1994年9月23日受害人聂树斌被传唤,9月24日被监视居住,10月1日被刑事拘留,10月9日因涉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逮捕。

  1995年3月3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以受害人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3月15日判决受害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妇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受害人不服,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年4月25日作出终审维持死刑判决。同年4月27日,受害人被执行死刑。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受害人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聂树斌家人在申请书中认为,受害人在被错拘、错捕、错诉、错判阶段,人身自由、个人名誉和生命均受到了严重侵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25日对聂树斌作出的错误的有罪判决,更是在法律上对受害人作出极不公正的评价,剥夺了受害人年轻的生命。该错误评价虽最终被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但给请求人在精神上造成的巨大伤害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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