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不限量”属虚假广告,湖南工商责令三大运营商停止发布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余知都

  正在用手机上网的市民。视觉中国(24.880, -0.74, -2.89%) 资料图

  针对社会上反映强烈的三大通信运营商“流量不限量”广告严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8月2日下午,湖南省工商局召开湖南通信运营商发布违法广告行政约谈会,认定“流量不限量”广告为虚假广告,并责令三大运营商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据悉,今年以来,湖南省工商局12315平台不断接到全省各地消费者投诉举报,称湖南移动、湖南联通、湖南电信三家通信运营公司发布的手机“流量不限量”套餐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当消费者受“流量不限量”广告吸引前往营业厅办理“不限量”套餐业务时,三大运营商却违背广告承诺,对消费者附加“达量降速”或“达量停止流量使用功能”等限制条件。

  今年4月以来,湖南省岳阳、张家界(6.400, 0.03, 0.47%)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当地三大运营商“流量不限量”广告进行立案调查。5月16日,湖南省工商局对移动、联通、电信3家省公司依法立案调查。

  目前,湖南省工商局已查明,自2017年7月以来,由联通公司开始,该省三大运营商分别推出手机“流量不限量”套餐业务,在全省范围内通过户外招牌、电视、广播、短信、微信、互联网、店堂等媒介场所长时间、大范围、高频次发布一系列含有“流量不限量”内容的广告。  根据案件调查的事实,湖南省工商局认为,三大运营商发布的“流量不限量”广告对消费者造成严重的消费误导,属于虚假广告。三大运营商明知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真正实现“流量不限量”,却在广告中反复大量宣传“流量不限量”,推销“流量不限量”套餐产品,且在广告中也未明示“达量降速”“达量停止流量使用功能”“达量关闭上网功能”等流量使用关键信息。而消费者对“流量不限量”广告的普遍认知是只要购买“流量不限量”套餐产品,就可以任意、自由、充分、无条件地使用上网流量。三大运营商发布的“流量不限量”广告对消费者造成了严重误导。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的规定,该广告属虚假广告。

  湖南省工商局同时认为,三大运营商通过依靠优势垄断地位大量发布“流量不限量”虚假广告,相互之间追求用户数量,造成消费者投诉举报不断,社会舆情披露反映不断,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央企的社会公信力,破坏了公平有序的广告市场正常秩序。三大运营商必须立即停止发布“流量不限量”广告,扎实进行整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据此,湖南省工商局向三大运营商下发“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通知书”。

  参加行政约谈的湖南省三大运营商负责人均表示,将对“流量不限量”广告积极整改。 

责任编辑:孙剑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