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每2.5万人将拥有1家公益慈善组织 重大慈善项目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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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每2.5万人将拥有1家公益慈善组织 重大慈善项目专项检查

大众网济南8月30日讯 今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截至2015年年底,山东社会组织总数达43411家,备案登记社会组织1.6万个。到2020年底,要达到全省社会捐赠总额占GDP的比例达到0.05%,全省每10万人拥有公益慈善组织数量不少于4家。

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光杰介绍了“十二五”期间山东省慈善工作情况。2010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去年,省政府又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发挥财税政策导向作用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我省慈善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培育孵化、税收优惠、费用减免、金融支持等方面的扶持措施,加强了对慈善工作的政策指导和规划指引。

“十二五”期间,山东公益慈善组织发展迅速。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社会组织总数达43411家,备案登记社会组织1.6万个,大多在公益慈善领域开展活动,初步形成了以慈善组织为主体、以各类慈善超市和慈善站点为补充、覆盖城乡的慈善组织网络。募捐救助水平稳步提高,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捐款捐物、慈善消费以及义演、义诊等,打造了“情暖万家”“大病医疗”“朝阳助学”等慈善品牌。全省慈善组织共支出善款151.76亿元,救助困难群众572.1万人。

“十二五”时期,省民政厅开展了三届“山东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各地也开展了符合本地慈善事业发展实际的评选表彰活动,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志愿(义工)服务组织网络。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注册的志愿者和义工已达368万人。

李光杰说,“十三五”时期,全省慈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慈善法》,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突出扶贫济困,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全省基本建立可持续的慈善资源供给体系、全方位的慈善政策保障体系、专业化的慈善行业自律体系、多层次的慈善事业监管体系,慈善事业对社会救助体系形成有力补充。力争到2020年,全省社会捐赠总额占GDP的比例达到0.05%;全省每10万人拥有公益慈善组织数量不少于4家,每个乡镇(街道)都建有1家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慈善组织;全省注册志愿者占总人口比例达8%;全省慈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

具体工作包括将慈善文化纳入学校教育和科学研究内容,在高等院校开设慈善课程;通过降低准入门槛、初创期一次性扶持、搭建培育孵化基地等方式培育发展各类慈善组织;倡导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机构和设施;广泛设立社会捐助站点,创新发展慈善超市,到2020年慈善超市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等。并从税收、人才、表彰激励、社会支持等方面入手,建立全方位的慈善政策支持体系,打造合力慈善。鼓励新闻媒体为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提供帮助支持和不低于30%的费用优惠。

同时,建立专业化的慈善行业自律体系,打造阳光慈善。建立多层次的慈善事业监管体系,打造法治慈善。依法查处强捐、骗捐、诺而不捐和私分、挪用、截留、侵占慈善财产等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慈善组织年检制度和评估制度,每年按不低于30%的比例对慈善组织提交的财务报告实行抽查,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制度、重大慈善项目专项检查制度,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财政、税务、公安部门应其他政府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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