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益慈善事业扎实稳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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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善公益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自治区民政厅日前完成了2016年工作绩效总结。其中在公益慈善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与良好的收效,为2017年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6年,自治区民政厅将工作重点落在推动妇女、儿童、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工作,组织实施脱贫攻坚的“八个一批”与“十大行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切实完成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和慈善等工作;实现了专项资金与慈善资金的筹措,为社保健康惠民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此外,在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做好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加强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同样取得了显著成绩。

    推进妇女儿童、老龄事业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自治区民政厅深入实施《广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规划(2016-2020年)》,不断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出台了《广西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实施办法》等一批政策措施,建设起广西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前后共投入2.2亿元,建设了20个养老服务示范中心、13个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扶持和培育10家居家养老服务品牌;出台了广西健康养老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方案;在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方面,全区已有公建民营养老机构64家;启动了14个医养结合试点,南宁、贺州、百色3市成功申报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

    组织开展脱贫攻坚

    2016年,自治区民政厅组织实施了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十大行动”的一系列措施,以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完成了《脱贫攻坚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和《脱贫攻坚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工作实施方案》的报送并获得批准实施。

    2016年,自治区民政厅组织开展了“精准救助年”活动,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其进行点对点的救助。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2016年,自治区提高了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全年共下拨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70亿元,同比增加14亿元。城乡低保人均年保障标准分别为5196元和2891元,分别比上年增加了216元和335元;补助水平分别人均月300元和140元,分别比上年增加了20元和15元。在社保健康惠民项目方面,共下拨陆地边民补助金5.41亿元,34.4万边民得到补助,每人月补助标准达130元;还下拨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63亿元;下拨孤儿生活保障金1.07亿元。

    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016年,自治区完成了《广西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

    在灾害应急救助方面,启动救灾预警响应3次,紧急转移安置9.25万人,紧急救助受灾群众38万人次。共下拨冬春救助资金2.85亿元,累计救助245.7万人;支持4082户受灾农户完成了住房重建;投入1.2亿元为全区1051万农户购买住房政策性保险;支持6个县新建和改扩建救灾物资储备库;组织第八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和洪涝灾害应急救助演练,评比表彰100个自治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4个社区荣获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记者 李济慈)

    《慈善公益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自治区民政厅日前完成了2016年工作绩效总结。其中在公益慈善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与良好的收效,为2017年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6年,自治区民政厅将工作重点落在推动妇女、儿童、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工作,组织实施脱贫攻坚的“八个一批”与“十大行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切实完成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和慈善等工作;实现了专项资金与慈善资金的筹措,为社保健康惠民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此外,在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做好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加强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同样取得了显著成绩。

    推进妇女儿童、老龄事业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自治区民政厅深入实施《广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规划(2016-2020年)》,不断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出台了《广西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实施办法》等一批政策措施,建设起广西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前后共投入2.2亿元,建设了20个养老服务示范中心、13个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扶持和培育10家居家养老服务品牌;出台了广西健康养老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方案;在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方面,全区已有公建民营养老机构64家;启动了14个医养结合试点,南宁、贺州、百色3市成功申报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

    组织开展脱贫攻坚

    2016年,自治区民政厅组织实施了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十大行动”的一系列措施,以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完成了《脱贫攻坚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和《脱贫攻坚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工作实施方案》的报送并获得批准实施。

    2016年,自治区民政厅组织开展了“精准救助年”活动,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其进行点对点的救助。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2016年,自治区提高了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全年共下拨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70亿元,同比增加14亿元。城乡低保人均年保障标准分别为5196元和2891元,分别比上年增加了216元和335元;补助水平分别人均月300元和140元,分别比上年增加了20元和15元。在社保健康惠民项目方面,共下拨陆地边民补助金5.41亿元,34.4万边民得到补助,每人月补助标准达130元;还下拨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63亿元;下拨孤儿生活保障金1.07亿元。

    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016年,自治区完成了《广西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