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慈善组织”有社会组织仍观望

  认定“慈善组织”满两年可申请公募权

  拥有“慈善组织”身份的社会组织,可享受多种利好。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称,根据《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满两年的社会组织,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慈善法》公布前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登记满两年,经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可以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此外,根据《慈善法》的规定,慈善组织及其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实物、有价证券、股权和知识产权的,依法免征权利转让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等等。

  东莞市瓦蓝栈公益基金会是全市第一家经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该基金会于去年4月登记成立。其负责人孙岐坤称,认定为“慈善组织”之后,接下来开展公益活动会更加方便一些。“比如说跟企业谈合作,因为是真正意义上的慈善组织,就可以更加便利、公开透明。”

  政策还不明朗,观望一段时间再定

  不过,南都记者走访发现,跟基金会积极申请认定(登记)为“慈善组织”不同的是,多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仍在观望。

  东莞市彩虹伞特殊孩子家长支援中心负责人陈女士表示,目前该中心尚未递交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资料。之所以迟迟未递交认定申请,陈女士解释称,“一方面,担心机构还没有达到认定要求的资质;另一方面,目前机构人手十分紧张,在文书整理方面大家也都不专业。所以眼下还是以开展项目为主。”此外,还有一个原因是:“政策刚下来,很多东西还不明朗,比如认定为慈善组织之后,是否还有另一些限制。”

  只有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才能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对此,陈女士称,如果机构拥有公募资格当然很好,可以更方便地开展活动。但是权衡之下,还是决定先观望一段时间。

  另一家不愿透露姓名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则表示,之所以仍在观望,是因为即使通过了申请、被认定为“慈善组织”,机构也要在两年之后才能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此外,拿到公开募捐资格之后,很可能对财务管理造成更大压力,所以该社会组织暂时也未递交申请资料。

  没有公开募捐资格,是否会影响机构项目开展?该工作人员称,机构的一些项目如果要通过募捐开展的话,可以选择跟有公募权的基金会合作。“不过一些单纯的义卖活动,就无法开展了。”

  对于尚未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社会组织认定为慈善组织的业务,是依申请办理的,是否要认定为慈善组织主要看社会组织自己的意愿,登记管理机关并无强制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