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改革:营造公益慈善生态链(图)

(原标题:政府改革:营造公益慈善生态链(图))

“爱·微马”公益跑慈善活动在深圳举行。南方日报记者

 

 

“爱·微马”公益慈善活动在深圳举行。南方日报记者 朱洪波 摄

 


  综观2015年全国和广东的慈善事业发展大势,如果要用一个词来概括,那便是“深化改革”。党委政府通过将慈善领域的改革不断引向深入,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重塑慈善事业公信力。

  一年来,“怀胎十年”的慈善法呼之欲出,打破原先少数组织对公募权的“垄断”,广东也在全国率先推进社会组织地方性法规立法进程;强化政府监管,落实社会组织“宽进严管”,对社会组织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建立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政府搭台,社会组织唱戏,打造一批深受瞩目的慈善品牌活动,传播慈善理念,为社会注入正能量。 ●南方日报记者 李 强 实习生 马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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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展1.社会组织地方立法领跑全国

  在慈善领域的顶层设计方面,今年最受关注的莫过于“怀胎十年”的慈善法终于形成草案,于10月30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这是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专门法律。从2005年民政部提出立法建议起算,到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已经走过10年历程。近10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捐赠总额从2005年不足100亿元发展到目前1000亿元左右,但发展潜力仍然巨大。2008年以来,共有800多人次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制定慈善法的议案27件,社会各方面多年期盼制定慈善法。

  慈善法草案共11章115条,分别对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服务、信息公开、促进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草案明确将“发展慈善事业”作为本法的立法目的,并明确界定中国慈善事业为“大慈善”,不仅包括扶贫济困救灾,还包括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环境保护等。

  在草案中,对一些焦点问题的规定引起了特别关注。例如,草案规定,慈善组织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向特定对象进行非公开募捐。依法登记满两年、运作规范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这即意味着打破原先少数组织对公募权的“垄断”,鼓励慈善组织通过开展良性竞争获得更多的慈善资源,充分放开了慈善组织的公募权。

  对于广东而言,相关的立法工作也取得较大进展。今年7月,《广东省社会组织条例(草案)》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国首个社会组织地方性法规很可能将在广东率先出台。条例草案分7章、55条,明确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完善了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加强了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强化了监督检查。

  广东的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实行双重管理与直接登记并存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并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如取消了社会团体的筹备设立阶段;降低对社会组织登记住所的要求,可以是自有也可以是租用;除基金会外,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再要求提供验资证明等。

  这份条例草案还在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方面动了真格,要求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社会团体中的行业协会、异地商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负责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后确需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不得领取社会组织的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利益。条例草案还强调了社会组织信息的公开性,要求社会组织必须公开相关真实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若有违反将受处罚。

  进展2.社会组织“宽进严管”措施落地

  一年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成为广东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主要载体之一。各地不断深化社会组织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监督管理,规范组织行为,鼓励各类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服务民生活动,为社会注入正能量。

  全省从2012年起每年投入1亿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等四类社会组织,突出提高我省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生态环保、科技创新、政策引领等23个项目的服务能力。

  今年,省民政厅全面推进登记管理业务的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监管。依托省社会组织信息网和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推动省、市、县(市、区)登记管理信息的三级联网、部门联动。加强执法监察和抽查审计,做好已成立社会组织按直接登记方式管理的过渡衔接工作,规范社会组织涉外活动。建设救助对象需求与社会救助资源信息对接平台,将发布有志于慈善救助事业的社会组织信息,在受助需求与社会救助资源之间牵线搭桥。

  作为先行地区,广州、深圳等城市带头创新,深化改革。广州市实施《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进一步降低了广州市社会组织设立登记门槛,在会员数量要求、开办资金、住所要求三个方面降低了社会组织设立登记条件,以期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去垄断化,形成合理竞争局面。

  首先,广州降低了社会团体的会员数量要求,在本市设立登记的社会团体会员数量达到15个以上即可。这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比,大幅降低了最低会员数要求。第二,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其成立登记时不再需要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供具备资质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这意味着,与申办企业类似,只需要1元注册资金即可申办这两类社会组织。第三,降低社会组织登记住所的要求。社会组织登记住所可以是社会组织自有,也可以是租用,只要是邮政通信可达地址,登记时能够提交场地使用权证明即可。

  在“宽进”的同时,广州对社会组织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广州市民政局出台了《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办法》、《广州市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办法》等,并首次公布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68个社会组织因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这份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此外,广州率先开展慈善类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引导慈善类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优化组织功能,强化规范运作。

  进展3.为公众参与慈善事业搭建平台

  2015年,由政府推动创建的慈善品牌活动获得瞩目,为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慈善事业搭建平台。包括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志愿服务广州交流会、广州马拉松慈善方阵等在内的由政府主导推动建立的慈善品牌,宣传慈善文化,传播慈善理念,开展慈善活动,展示慈善成果,塑造慈善公信力。

  扶贫济困是慈善活动的重点,每年6月30日举行的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便定位于打造全省综合性慈善平台。今年“广东扶贫济困日”已是第6次举办,省级向社会推介的重点捐赠项目超过10个,包括:“两不具备”贫困村搬迁安置项目、博爱卫生站建设项目、广东银发温暖工程、“广东梦想知识包”项目、广东山乡亮灯扶贫工程、“情系山区,送书助学”项目、“大爱救心”项目、“送电脑进学校”项目、爱心助行惠万家项目、贫困单亲母亲关爱工程、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等,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据统计,6年来,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共接收捐款已超过160亿元。

  由民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和中国慈善联合会共同主办的第四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在深圳举行,展会吸引了来自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港澳台地区和国外的2588个机构和项目参展参赛,较去年参展规模增幅达30.4%,资源对接总额超过百亿元。对接总量实现新突破,对接形式也更加新颖丰富,本届慈展会首次出现房产、股票捐赠等新方式。

  由广州市政府主办的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按照“政府搭台、社会参与、慈善组织运作”的机制举办活动。根据近3年来的推介会募款数据显示,在推介会的扶持带动下,广州地区的草根慈善组织快速发展,参与热情逐年高涨,民间慈善的活力正在不断增强。在今年推介会展示对接大会上,6823个单位和个人认捐约4.5亿元,130个慈善组织的509个慈善项目获得对接资金,其中超过九成项目将落地于社区。

  第三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向社会征集创投项目372个,数量比去年增长17.3%,政府资助金额将由前两届每届的1500万元提高到1850万元,涨幅达23%,预计本届公益创投活动将撬动社会配套资金达2775万元。在12月6日上午举行的2015广州马拉松赛上,200人的慈善方阵闪亮登场,他们齐声高呼“慈善方阵 为爱奔跑”口号,借助体育盛会传播公益慈善精神。

  在慈善发展的转型期,党委政府的引导、推动和支持十分重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当下,慈善领域的改革和转型也风生水起。期待2016年的慈善生态,给我们带来新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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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改革的期待

  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慈善事业也将迎来新的局面。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培育网络捐赠等新的慈善形态,鼓励发展慈善信托并开展试点,逐步下放符合条件的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都将融入2016年的改革脉络。

  广东的这份《实施意见》正是深化全省慈善领域改革的一幅路线图。在已有创新实践成果的基础上,推出一系列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措施,“粤味”十足。

  发展“互联网+慈善”

  广东是互联网建设和应用大省,“互联网+慈善”发展迅速。对此,广东将积极探索培育网络捐赠等新的慈善形态,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以广州为例,已经打造了中国慈善信息平台广州分平台、广州慈善网、广州慈善微信、广州公益宝、广州通慈善平台等“互联网+慈善”新载体。

  完善慈善组织登记管理

  广东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近年来走在全国前列,改革基础扎实。对此,广东将继续稳妥推进慈善组织直接登记,逐步下放符合条件的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鼓励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建立慈善互助会或设立互助基金,推动社区慈善发展;探索捐赠知识产权收益、技术、股权、有价证券等新型捐赠方式,鼓励发展慈善信托并开展试点。

  鼓励企业冠名慈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