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正式启动第十届“中华慈善奖”推荐评审活动

25日,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了解到,河南省正式启动第十届“中华慈善奖”推荐评审活动。本届“中华慈善奖”设置慈善楷模等四类奖项,河南省拟推荐12个名额。符合“中华慈善奖”评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相关渠道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11月15日。

  中华慈善奖是中国慈善领域的最高奖项,已经连续成功举办了九届。第十届“中华慈善奖”设置慈善楷模、慈善项目(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四类奖项,表彰名额共150个。河南省拟推荐的12个名额,为2015年以来在全省慈善活动特别是扶贫济困活动中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个人、单位、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有关捐赠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据悉,第十届“中华慈善奖”不再允许单位和个人自荐,只允许推荐。省民政厅第十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只接受以下推荐: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民政局完成初选工作,确定的拟推荐候选对象;来自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驻豫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省性社会组织等关于个人、机构和项目的推荐。

  申报者参评“中华慈善奖”,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对慈善事业发展所作贡献的文字和影音材料。参评材料涉及的捐赠金额应提供捐赠票据等证明。以往已获得过“中华慈善奖”表彰的慈善楷模和慈善项目(慈善信托),一般不再参评“中华慈善奖”。已经获得表彰的捐赠企业和捐赠个人,可重复参评“中华慈善奖”。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评审材料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推荐资格,6年内不得再申报,也不得参与“河南慈善奖”的评选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