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广州市创建慈善之城的意见》,鼓励支

近日,广州市民政局、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广州市创建慈善之城的意见》,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广州市创建“慈善之城”行动。

记者了解到,《意见》结合广州实际,从企业积极参与广州市创建慈善之城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参与途径、支持措施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

在基本原则方面,提出了“协同发展、自愿无偿、守法诚信、因地制宜”四个原则,强调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自愿无偿捐赠、守法诚信行善、科学选择慈善领域等内容。

在参与途径方面,提出了“弘扬慈善文化,鼓励开展企业慈善志愿服务;完善参与体系,实现企业慈善专业化发展;发挥企业优势,推动慈善形式创新;突出扶贫济困,重点帮扶困难群体”等四个方面11条措施,主要涉及鼓励支持企业将慈善文化融入企业文化、开展企业志愿服务、多种形式进行捐赠、设立企业慈善基金(会)、编制企业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面参与扶贫济困、主动吸纳困难群体就业等意见。

在支持鼓励措施方面,提出了政府各部门要“落实支持政策、加强工作指导、做好慈善需求对接、完善扶持和激励措施”四项保障意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规赋予有关政府部门在慈善领域的行政职责或指导职责。

据介绍,《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广大企业通过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提高企业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为创建慈善之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