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爱爱事件最新进展:新发现在京拥1000平米房产

  对此,北京市熊志律师事务所王荣香律师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第18条规定,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初次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王荣香律师认为,北京公安机关已经对房姐事件立案侦查,就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跨省进行技侦,追查犯罪嫌疑人归案。若北京警方提出要求,神木当地公安机关有义务配合其进行技侦追捕犯罪嫌疑人归案。

  昨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也曾电话联系神木县公安部门,一位工作人员称目前还没有联系上龚爱爱。昨晚,记者再次致电神木县宣传部,对方称事件正在调查。

  ■ 追访

  这一千多平米房产也是“房姐”的?

  北京朝阳天怡家园4处房产水电缴费单户主为“龚仙霞”

  房姐龚爱爱以“龚仙霞”名义在北京所购房产,昨日又发现新线索。其中,新京报记者此前报道的北京朝阳区北苑某干洗店房主也有新进展。

  4处房产水电缴费单为龚仙霞

  本月23日,记者曾接到爆料,称陕西“房姐”龚爱爱以“龚仙霞”的名义在北京朝阳区北苑某处拥有房产。记者实地调查,北苑6号院天怡家园2号楼底商一干洗店店长称,租赁合同上见过“龚仙霞”的名字。

  昨日,新京报再次接到爆料,“房姐”龚爱爱以龚仙霞的名义在该处拥有1000多平米房产。知情人士则透露,该处房产并没有租给此前爆料人所称的某教育集团,而是分为4套,一套房子出租给某干洗店,另外三套空置。

  昨日,记者来到北苑6号院天怡家园物业处,发现2号楼底商有4处房产的水费、电费缴费单上的用户单位为“龚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