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覆盖全社会基本照护保险制度效应显著

  新华社南京7月19日电(耿晨)江苏省南通市从本月起将符合条件的居家照护服务企业纳入照护保险协议管理,利用社会资本为失能人员提供专业居家上门服务。这是该市加快培育居家上门服务市场,尽快形成一支与失能人员照护需求相适应的职业化照护服务队伍的又一创新举措。

  2015年10月,南通市在全国率先将基本照护保险作为“第六险”正式列入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探索实施。该险用以解决失能者的生活照料和日常护理问题,减轻失能者的家庭负担,提高其生活质量,为社会“减负”。同年7月,南通被列入国家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试点城市。

  城乡一体,按社保制度设计。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拓展和延伸,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制度是按照独立的第六项社会保险险种设计,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对独立、相互衔接、分类管理,兼顾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重点向生活照料倾斜;兼顾机构照护、居家照护,重点向居家照护倾斜。

  制度坚持全覆盖、保基本的原则,将市区范围内参加医疗保险的所有职工和居民,不分城乡、不分年龄全部统一纳入参保及保障范围。同时,政府财政承担托底,建立了政府补助+个人缴费+医保统筹基金等多元化动态筹资机制,目前市本级财政直接投入资金占基金总量的46.8%。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40元、医保统筹基金筹集每人30元、个人每人缴纳30元。未成年人、特困家庭等群体由政府全额补助。

  政府监督,第三方参与经办。南通采取政府监督、经办事务委托第三方参与经办的管理模式,通过政府招标确定有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参与经办,为受理评定申请、组织上门评定、评定结论告知、照护补助发放、上门照护服务、异地人员受理评定和补助发放、上门稽查、争议与投诉举报受理等提供一条龙经办服务,实行协议管理。政府则抓标准制定和监管环节,制定失能人员标准化评定量表、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社会化照护公司准入标准等一系列管理体系和建立服务质量考评机制。

  定额结算,三种待遇任选一。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护的,经鉴定符合《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重度和中度失能标准,即可享受照护保险待遇。在评定结论做出次日起,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和需求任选一种服务方式享受其待遇。

  南通市覆盖全社会的基本照护保险制度,实施1年多来效应显著。截至今年上半年,制度已覆盖市区114万参加医疗保险的市民,居家上门服务5.1万人次,3568名失能人员享受到照护保险待遇,群众满意度高达98.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