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救火时候却实施抢劫的小伙被莲湖检方批捕

  楼上住户家中突然出现火情,楼下一位好心的邻居小伙端着水赶来灭火,帮忙过后默默离开,独自在家的女主人满怀感激,可没过多久,这小伙却手持匕首对女邻居实施抢劫。11月1日,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江某批准逮捕。

  2017年9月30日凌晨1时,租住在西安一个城中村民房的吕女士正在家中睡觉,突然被一阵浓烟呛醒,她发现房间的窗纱和窗帘着火了。就在吕女士救火的同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吕女士打开门,发现租住在同一栋楼的一个小伙子手端盛满水的脸盆站在门口,打算帮忙灭火。在吕女士和小伙的共同努力下,火很快被扑灭。看到房间着火点有一段烧焦的电线,他们怀疑是由于线路老化引起的火情。小伙下楼回家取来一把钳子帮着把电线剪断,之后就回家了。

  小伙离开后,吕女士清理灭火后留下的垃圾。可谁知没过多久,小伙突然返回,进门后直接将房门关上,一把将吕女士推倒在地,随后又拿出匕首威胁她不要喊。随后,按照小伙的要求,吕女士打开手机里的微信钱包和支付宝给他查看,他发现支付宝中有32000元,当场让吕女士给他的支付宝转账5000元。小伙离开时留下自己的手机号,声称一个月内给她还钱,让吕女士不要报警。

  小伙离开后,吕女士将家中着火、遇到抢劫的事情电话告诉了正在外地的丈夫。两人商量,丈夫当天上午回到西安后,夫妻俩一起去公安机关报警。当天早上8时许,吕女士通过短信告诉小伙,她将选择报警,打算劝他自首。很快小伙就打过来电话,央求吕女士不要报警。吕女士在电话里劝小伙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11时许,吕女士在丈夫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警,发现小伙已经向公安机关自首。

  经过公安民警调查发现,江某今年22岁,陕南人,2011年来到西安打工,曾在汽配城卖汽车配件。案发当天,江某去取钳子的过程中,想起自己还背着几万元外债,现在又因失业没有收入来源,吕女士恰巧又是独自在家,便实施了抢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