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已建成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机制,民生兜底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从贵州省民政工作会上了解到,贵州目前已建成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机制,民生兜底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据悉,贵州困难群众保障机制是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群众救助,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和临时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

  记者了解到,贵州去年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到561元/月和3580元/年,增幅达10%和15%,各县(市、区、特区)农村低保标准均超过扶贫标准。同时,贵州创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一次性临时救助金政策,有效保障了31.2万贫困移民基本生活。

  此外,贵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与救急难工作机制全面建立。救助供养基本生活平均标准达789元/月,全护理、半自理和全自理照料护理平均标准分别达1458元/月、809元/月和290元/月。目前,贵州所有贫困人口均纳入重特大医疗救助范围,去年全省共实施医疗救助360万人次,急难家庭救助2676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