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脚桶爆炸引火灾 起诉购物网店要求索赔

现代人工作压力大,生活节奏快,繁忙的工作很容易出现身体疲劳,腰酸腿痛的,所以晚上有很多的朋友都喜欢用热水泡脚缓解疲劳。网络购物平台上有各式各样的泡脚桶,但是这些泡脚桶有一部分并没有达到安全标准。最近有消息称石家庄的一名女士在使用泡脚桶的时候就发生了爆炸,引发了火灾。

顾女士花756元网购的足浴桶在家中突然爆炸引发火灾,导致部分物品受损。为此,她将某商城和生产商告上法庭,索赔5万余元。一审判决两被告共同赔偿被烧毁的足浴桶损失756元,三方当事人不服均提出上诉。昨天上午,此案二审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

起诉:足浴桶爆炸起诉索赔

2015年11月12日,顾女士在某商城“悦己坊官方旗舰店”上,购买了广州悦己坊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悦己坊熏蒸泡脚桶,价款为756元。据顾女士说,2016年2月5日中午,放置在家中客厅的足浴桶在给水加温过程中突然爆炸,引发了火灾,后消防人员、警察和家人一起将火扑灭。火灾造成家中部分物品和洗手间房顶、房门等烧损,所有房间的墙壁及房顶都被烟熏黑。当时正值春节期间,此事给家人精神上和物质上都造成了严重损害。

丰台区公安消防支队调查认定起火原因系足浴桶内部故障所致,最初起火点部位于该室客厅西北角,造成直接财产损失4万元。为此起诉要求二者赔偿直接和间接财产损失5万余元。

一审开庭时,某商城表示,其只是网络平台而非销售方,已尽到了合理的审查和公示义务,也并不明知该产品存在缺陷和质量问题,因此不是适格被告。悦己坊公司称,涉案足浴桶无“悦己坊”商标标识,不能证明从该公司购买且火灾事故原因并非足浴桶引起。

法官了解到,调查认定书中记载的4万元财产损失是依据报警人自行陈述填写。由于时隔已久且当时是简易程序处理,目前已无留存的相关案卷材料可查询。据消防员回忆,到达事故现场时火情已被扑灭。

一审:只赔足浴桶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顾女士购买了由悦己坊公司在某商城出售的泡脚桶,且提供了事故现场照片,足以证明该公司出售的泡脚桶因其内部故障致使原告家中发生了火灾,作为生产者、销售者应承担相应责任,对原告的损失进行赔偿。某商城在其网站上显示的支付方式为该商城支付,故有理由认为其实际参与了销售过程,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但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火灾造成损失的具体物品品名、品牌、型号及价值,亦不申请对物品及房屋损失进行价值评估,法院仅能依据现有证据认定在该火灾事故中烧毁的泡脚桶价值为756元。据此,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756元。

二审:生产商质疑火灾原因

昨天该案二审开庭,顾女士的丈夫金先生作为代理人出庭。他说,足浴桶是从商城购买的,钱也是打到对方账户上,商城就应承担连带责任。消防支队已经作出了火灾事故认定,两方应尊重事实,积极赔偿。金先生还表示,当时购买的足浴桶只有说明书,没有合格证。

悦己坊公司出示了公司产品,称经过了检测、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而涉案足浴桶无公司标识。此外,还质疑火灾事故调查认定书,认为消防员仅凭现场就推断出足浴桶内部故障导致火灾,应通过鉴定来确定。而金先生与公司的通话录音也证实,足浴桶当时没有通电加热。

公司称,足浴桶没有爆炸的裂痕,从烧毁痕迹看是从外往内烧。火灾现场还有一辆被烧黑的电动车,电动车本身带有电容器。因此,电动车电容发生爆炸引发火灾的可能性极大。

商城也表示,从外观上很难判断起火原因是足浴桶内部故障,应进行鉴定。事发后,他们曾积极同商家协调赔偿事宜,但因赔偿金额未达成协议。顾女士通过商城支付货款给商家,商城对顾女士的财产损失没有过错。

法官询问足浴桶加热时在缺水状况下是否会自动断电,悦己坊公司表示不清楚,也不确定平台上销售的产品是否有合格证。由于该公司拒绝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