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15-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的意见的报告(摘要)

(原标题: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15-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的意见的报告(摘要))

2017年1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 《关于2015-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处理。省政府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摘要公布如下。

一、关于深化环保领域改革,加快创新体制机制方面。全面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启动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健全绿色发展考核指标体系。继续推进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首创新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启动实施大别山区跨市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

二、关于突出污染防治重点,切实增强治理实效方面。启动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实施“蓝天行动”计划,聚焦大气污染防治,落实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继续抓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对固体废弃物处置的管理,组织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继续推进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百村示范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3年治理行动。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风险点位布设工作,启动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在重点流域集成建设一批流域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保障农业面源污染国控监测点正常运行。

三、关于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方面。及时修订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印发《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修订《安徽省高风险污染物消减行动计划(2013—2017年)实施方案》,扎实开展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专项行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完善联席会议、联动执法、重大案件会商、重要案件联合调查和案件信息共享等体制机制,形成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合力。

四、关于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方面。拓宽环保筹融资渠道,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效应。采取与金融机构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探索创新财政资金、财政政策的体制机制,确保持续稳定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环保领域,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支持生态环保项目纳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环保科学谋划,确定环保领域科技优先发展主题,以项目为抓手,积极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攻关。

五、关于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方面。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任务安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推动环境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环保渠道,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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