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第九督查组在青海开展环保督查工作

  青海新闻网讯 10月21日至25日,环境保护部第九督查组在青海开展督查工作。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省在推进环境执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效,并就存在问题予以客观反馈并提出建议。

  今年,我省把“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全省第一战略、首要责任和紧迫任务,坚决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环境监管执法稳步推进。在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中,建立月调度机制,共排查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482个,截至目前淘汰关闭项目14个,完善备案项目30个,整顿规范项目140个。在饮用水源地保护环保执法中,完成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区划定及各项工作,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取缔“十小”企业工作如期开展,共取缔土法炼油小型企业2家,其他类小型企业32家。

  1至9月,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279人次,检查各类企业及项目4794家(次),发现环境违法企业314家,对110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887.3万元;责令停止生产企业21家,按日连续处罚2家,查封扣押2家,移送司法机关4件,实施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2人。在重点行业环保执法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60余人,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企业,同时检查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75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5家。在随机抽查制度实施中,全省1380家排污企业列入了信息库,按比例进行“双随机”抽查执法。全省8个市州级和46个区县级环境监管网络化方案均已出台并向社会公布,公开率为100%。

  环境保护部第九督查组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后,赴西宁、海东市现场检查24家企业并反馈意见。听取督察组反馈意见后,省环境保护厅负责人表示,要按照督察组提出的要求立即整改,短时间内取得成效。加大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查处进度,加强《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执行,消除大气污染监管中的薄弱环节,继续强化环境执法,确保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