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长江流域水质良好,黄河流域轻度污染

环保部:长江流域水质良好,黄河流域轻度污染

湖北武汉江江面(资料图)。 张畅 摄

中新社北京6月6日电 (记者 阮煜琳) 中国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2016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和西南诸河水质为优,江和珠江流域水质良好,黄河、松花江、淮河和辽河流域为轻度污染,海河流域为重度污染。

公报显示,2016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和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西南诸河的1617个国考断面中,I类水质34个,占2.1%;II类676个,占41.8%;III类441个,占27.3%;IV类217个,占13.4%;V类102个,占6.3%;劣V类147个,占9.1%。

与2015年相比,I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0.2个百分点,II类上升5.5个百分点,III类下降3.5个百分点,IV类下降1.9个百分点,V类上升0.5个百分点,劣V类下降0.8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断面超标率分别为17.6%、15.1%和14.2%。

2016年,全国112个重要湖泊水库中,I类水质的湖泊水库8个,占7.1%;II类28个,占25%;III类38个,占33.9%;IV类23个,占20.5%;V类6个,占5.4%;劣V类9个,占8.0%。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全国地表水1940个评价、考核、排名断面(点位)中,I类、II类、III类分别占2.4%、37.5%、27.9%。6124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水质为优良级、良好级、较好级、较差级和极差级的监测点分别占10.1%、25.4%、4.4%、45.4%和14.7%。地级及以上城市897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监测断面(点位)中,有811个全年均达标,占90.4%。春季和夏季,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均占中国管辖海域面积的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