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一年受理案件75件

  人民网上海6月6日电上海搭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绿色通道”,助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首个环境资源审判庭在崇明区法院建立一年间,已受理环境资源案件75件,执行案件30件,畜禽养殖不规范,企业生产没环评,滩涂承包补偿有争议……通过司法审判调解,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可以更专业也更高效。

  去年6月6日,崇明法院成立了上海法院首个环境资源审判庭,对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实行集中管辖、集中办理,搭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绿色通道”,填补了上海法院环境资源专门审判的空白。

  6月6日,由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与上海市法学会、华东政法大学共同主办的“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视域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在崇明召开。崇明区人民法院在会上发布了上海法院首个环境资源专门审判绿皮书、《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关于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以及该院编写出版的《环境资源案例裁判精要与评析》。

  绿皮书显示,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崇明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75件,办结69件。在受理的75件案件中,民商事诉讼案件15件,占20%;行政诉讼案件3件,占4%;行政非诉审查案件27件,占36%;执行案件30件,占40%。其中,执行案件多为环境类案件,主要涉及畜禽养殖不规范、企业生产缺少环评、违反“三同时”制度等造成环境污染;诉讼案件多为资源类案件,主要涉及滩涂承包、征收、水利设施修建补偿等。绿皮书还对预防和化解环境资源纠纷提出对策建议:一是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守住环境资源保护第一道防线;二是完善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构建环境资源保护的综合治理格局;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凝聚全社会推动生态发展的共识。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关于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共计10条,立足审判实际,积极探索法院工作与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全面实施。

  崇明法院出版的《环境资源案例裁判精要与评析》一书,是该院“涉农纠纷审判指引”系列丛书的延续,由崇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米振荣主编,精心挑选、收录了26个环境资源典型案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等多个领域,以案说法,以案普法,既是对审判经验的总结,又是一本鲜活生动的普法教材。在今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中国法院博物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成果展中,该书作为上海地区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方面唯一的展出成果。

  研讨会上,来自上海、江苏、福建等地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界、实务界的20余位知名专家、学者、资深法官、律师围绕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团队的构建、环境资源司法与行政的协调联动机制建设、行政机关作出的环境行政命令的执行路径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携手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研讨中,郑少华、王树义、王承堂等与会专家提出了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人才培养”、试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禁令”、探索“涉环保行政命令‘裁执分离’机制”等方面的建议。

  上海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茆荣华表示,过去一年上海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专门化建设,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审理方法和裁判方式,着力形成环境资源保护的工作合力,有力促进全社会形成环境保护自觉行动。希望进一步实现法学理论、环境保护实务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司法服务保障提供更加全面的智力支持。

  中共崇明区委书记唐海龙也对于崇明法院积极推进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有效服务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崇明法院深入开展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研究,主动谋划化解环境纠纷案件的司法路线图和施工图,让公众感受到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环境问题的便捷,凝聚全社会力量建设崇明世界级生态岛。

  会上,崇明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成立“环境资源审判调研实习基地”。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应培礼表示,要深化院校合作机制,推动环资理论与实践协同发展。(曹彩云姜泓冰)

(责编: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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