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深入开展辖区内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

    央广网沈阳6月7日消息(记者徐志强)记者日前从营口市政府获悉,中央环保督察营口工作协调组向各县(市)区下发《关于尽快开展辖区内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自通知发布之日起20日内,全市各县(市)区要将整治方案上报市政府,明确整治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市委、市政府将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和“后督察”。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好营口市长余功斌“以此为契机,妥善处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研究制定措施补齐环境短板”的批示精神,各县(市)区要结合信访案件查办情况,举一反三、边督边改,针对本辖区内行业性、区域性环境问题,出台系统方案推动类似问题全面解决,最大程度利用好、发挥好中央环保督察的功效。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政府要以问题为导向,详细制定本辖区各类专项整治方案,如站前区、西市区餐饮业油烟,站前区华夏石材城和小浴柜加工,开发区小塑料及石材加工,大石桥市矿山开采、镁行业及旗口汽车拆解,盖州市石材加工,老边区汽车维修等问题,要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据了解,按照通知要求,要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尤其是公安、电力、水务等部门的作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行之有效的部门联动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环境问题复发反弹。

    按照整改部署,营口市委、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后督察,如未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