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6月5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环保厅联合召开“6·5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小璋介绍2016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2016年以来环保部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情况和2017年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省环保厅水环境保护处处长徐美生、省环保厅大气环境保护处处长王琳、省环保厅土壤环境保护处处长杨少俊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6月5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环保厅联合召开“6·5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小璋介绍2016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2016年以来环保部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情况和2017年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省环保厅水环境保护处处长徐美生、省环保厅大气环境保护处处长王琳、省环保厅土壤环境保护处处长杨少俊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陈惠龙主持发布会。 

中新社记者问:新环保法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请问在严格执行新环保法上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罗小璋答:一部法律要得到有效实施,最关键的就是要落实责任。环境保护法里面应该说有两方面的责任,一是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包括环保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的职责。二是企业治污的主体责任。因为企业是污染的排放者,法定是治理污染的主体。当然,也需要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保护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共治共享。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环境保护,2014年11月,国办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2015年起新《环保法》开始实施,我省已连续两年开展环保法实施年活动。就落实政府责任来看,通过我省开展的环保大排查、废除“土政策”、清理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和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以及开展的综合督查、稽查,特别是去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我省进行了环保督察,对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环保责任的力度是非常大的。目前我省又如同中央环保督察一样,正在九江、萍乡、新余三市开展为期24天的省级环保督察,重点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就是加强监管,督促排污企业提高自律性,依法落实治污的责任。我们在日常执法中,注重用足法律赋予的手段和措施(如挂牌督办、区域限批、按日计罚、限产限排、停产整治、停业关闭、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行政手段),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排污企业。据统计,去年全省办案1700多件,处罚近1.1亿元;省本级现场检查企业173余家,工业园区20家,立案处罚31起,处罚1222万余元。今年1-4月,全省查封扣押56件,限产停产47件,移送拘留40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件。

从落实社会责任方面,就是下气力做好法律的宣传和贯彻,要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法律规定的精神,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这两年,我厅里多次组织对新环保法的宣讲,并通过省环保厅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各类宣传报道,目前我厅正在着手编印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及时发布有关信息,通过案例分析以案说法,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倒逼企业自觉守法。

江西卫视记者问:从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看,我省大气污染形势十分严峻,其主要原因是什么?

王琳答:分析城市环境空气污染严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城市化加快带来空气污染压力。全省国控空气自动站点周边污染源调查,发现在现有国控评价站点中,有78%设在老城区的人口密集生活区,距离工业企业或工业园区较远,86%的评价点周边存在数量不一的市政建设和道路、施工等不同类型工地,这些现状导致城市生活产生的城市扬尘、餐饮油烟及机动车尾气等污染物对评价点数据的影响远超出工业类污染源,更大程度影响了我省监测数据。与此同时,城市汽车保有量逐年提升,交通拥堵期间汽车长时间处于怠速状态,加大了尾气排放量。

二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步伐缓慢,发展模式依然粗放。高耗能、高污染的重工业发展过快、比重过大、集中度高,给环境空气质量带来巨大压力。

三是不利的气象条件是诱发重污染发生的外部环境条件。静稳天气频发,特殊的气象条件不仅不利于污染物扩散,而且加速了二次污染物的形成。加之我省地处冬季北方雾霾南下通道中,北部地势开阔,东、西、南三面多山区、丘陵,地形条件进一步影响了污染物扩散,随北方冷空气南下的污染团在省域上空长期滞留,颗粒物浓度高值频现,弱化了对空气污染物的清除,进一步加剧空气污染程度。

凤凰网记者问:据了解,近年来我省鄱阳湖水质出现了下降情况,请问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下一步准备采取什么措施来改善水质?

徐美生答:鄱阳湖是我国第一大淡水湖泊,也是国际重要湿地,其生态服务功能和价值在长江流域十分突出。我省赣、抚、信、饶、修等五大河流都是经鄱阳湖调蓄后进入长江,全省96.8%的国土面积属于鄱阳湖流域,流域水系单元与行政边界高度统一。

近年来,随着全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流域水环境也存在着部分断面水质恶化,整个湖区的水持也出现了下降情况,主要原因有几个:

一是工业废水污染影响了鄱阳湖水质。鄱阳湖流域部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超标排放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生活污水排放量增加。随着城镇化程度加大和人口增加,鄱阳湖区生活污水排放量上升较大,而我省建成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均无脱磷能力,脱氮除磷效果较差,使得鄱阳湖入湖氮、磷总量逐年增加。

三是农业面源污染影响。鄱阳湖流域农业生产中农药化肥使用量的增加以及畜禽水产养殖量的增加使得入湖氮、磷量增加。

四是采砂影响。研究表明,采砂搅动湖底底泥,底泥中总磷释放入水体,进一步加重了总磷污染。据了解,由于近年长江禁止采砂,造成鄱阳湖采砂量和采砂区逐年增加。

下一步主要做法:

一是加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整治力度,确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严格控制鄱阳湖流域新建污染项目。

二是积极控制生活污水排放。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要求鄱阳湖周边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尽快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

三是加强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完成“三区”划定工作,进一步加大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和设施的关停搬迁;积极开展农药、化肥减量行动,科学合理施肥用药,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替代化学农药使用。

四是严格控制采砂。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管理部门的规划合理布设采砂点,确保采砂合理有序进行,减少采砂数量。

信息日报记者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印发之后,我省是如何落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