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奖励优秀环保新闻作品,鼓励新闻工作者和环保工作人员多出环保新闻精品,进一步落实钱建民书记关于提高生态环保满意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要求。市环保局和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决定联合开展“环保好新闻”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期间,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及经批准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发表的报道环保工作、环保人物的新闻类作品(含消息、通讯、述评、言论、照片以及广播电视、网络新闻作品)。
二、评选条件
(一)主题健康,观点鲜明,较好地反映了我市环保工作成绩和环保工作人员的精神风貌;
(二)文字生动、流畅,新闻性、可读性强;
(三)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三、评选项目
本次“环保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赛作品分为三类:
(一)文字类(消息、评论、通讯、连续报道);
(二)广播电视类【包括消息、评论(录音评论、口播和声像评论、述评性节目等)、新闻专栏专题(含新闻调查、专栏报道、新闻现场直播等)】;
(三)摄影类。
四、作品要求:
(一)文字类:
作品要求内容真实,主题鲜明,语言生动,新闻性强,时效性强,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
1.消息:消息类在1000字以内。
2.评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在2000字以内。
3.通讯:包括新闻特写、新闻综述、新闻调查等。在3000字以内,对于特别优秀的作品,字数可适当放宽。
(二)广播电视类:
1.作品要求内容真实,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报道生动,时效性强,社会效果好。
2.时间要求:广播、电视消息类在4分钟以内;广播、电视评论(含述评性节目)在15分钟以内;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节目在30分钟以内;对于特别优秀的作品,时间要求可适当放宽。
3.广播电视类推荐的优秀广播作品要符合mp3格式。
(三)摄影类:
1.作品要求内容真实、形象生动、具有深刻的内涵和教育意义;要求体现专业的拍摄手法,具有较强的视觉美感;除适当的裁剪外,不允许使用软件加以美化处理。
2.报送的摄影作品要求为彩色,单幅、组照均可,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3M,尺寸为十寸。
3.要求从不同角度反映我市生态环境现状和环境保护工作成就。
五、报送要求
1.所有参评作品要求署真实姓名,如有两位以上作者,请按照刊发排序为准。
2.报送作品必须根据评选项目分别填写绍兴市“环保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1),一式三份及相应文字稿、优秀广播作品(mp3格式)、电视作品光盘、JPEG格式照片报送活动评选办公室,所有推荐作品必须报送纸质材料,并将作品及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推荐作品数量要求个人不超过3件及各单位选送的参赛文字作品总数不超过20篇。各单位推荐选送参评作品,须填写绍兴市“环保好新闻”推荐作品目录登记表(附件2)。
4.参评材料请于2014年12月10日前送评选办公室,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树下王路38号绍兴市环保局宣教中心,联系人:徐晶锦,联系电话:89180210,15967508634,报送邮箱:598171946@qq.com。
六、评选与奖励办法
(一)评选办法:实行一级评选制,活动评选办公室组织各级主流媒体资深记者、编辑及负责人等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作品统一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名单。
(二)奖项和奖励办法:
1.文字类、广播电视类、摄影类分别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名,予以一定奖励。
2.本次“环保好新闻”评选活动共设立6个优秀组织奖,以鼓励组织推荐工作表现突出的新闻单位。组织奖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来稿数量及获奖情况综合评定。
3.评选活动结束后,评选办公室对获奖作品作者、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并予以通报表彰。
七、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各单位要重视评选活动,加强宣传,认真部署,鼓励新闻从业人员广泛参与,踊跃报送。同时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参赛作品的真实性。如发现有严重失实或有剽窃情况,公开宣布取消该作品的参评和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和证书。
(二)加强沟通,部门联动。各单位和各新闻媒体单位要主动沟通,加强联动,拾遗补漏,确保本次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新闻单位要加大此次环保好新闻评选活动的宣传力度,做好前期预热宣传和后期跟踪报道,力求扩大活动影响,为新闻宣传助推环保事业发展鼓劲加油,确保达到预期的效果。
附件: 1.绍兴市“环保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表
2.绍兴市“环保好新闻”推荐作品目录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