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环保执法“态度恶劣”后续:当地查出42个未批先建项目

(原标题:武汉环保执法“态度恶劣”后续:当地查出42个未批先建项目)

近日,环保部办公厅向湖北省环保厅下发《关于严肃查处武汉市新洲区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函》。据介绍,按照环保部要求,武汉市环保局组织对新洲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排查清理,目前核实全区共有175个建设项目在建或建成投产,经逐一核对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情况,确定有42个建设项目涉嫌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其中环境影响较大、属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类建设项目12个。

对此,环保部要求湖北环保厅督促武汉市、新洲区环保局严格执行《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尽快对国科弘大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气凝胶项目提出最终处理意见,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环保部还要求2017年6月22日前将处理情况向环保部反馈。

今年3月15日《长江日报》曾报道称,2017年2月底,新洲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石某某到国科弘大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弘大)调研过程中,发现企业没有办理环评手续就开始建设,在公共场合态度过激,并发表不当言论。新洲区纪委对大队长石某某违反群众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辖区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疏于监管、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给予免职处理;对副大队长雷某某违反群众纪律,在执法过程中对待群众恶劣、工作方式简单粗暴等问题给予免职处理。同时,对两人进行党纪立案调查。

针对此事,环保部4月21日发文要求武汉市严肃查处国科弘大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违法建设项目及相关问题。

环保部要求:其一,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其二,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地方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开此次事件处理和追责情况;其三,净化环保执法环境,针对此次环保违法事件,举一反三,对武汉市新洲区组织开展环保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另据法制日报4月27日报道,4月上旬,两名执法人员所受处分已被撤销,恢复原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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