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巡查榆林试点三问

环保督察巡查榆林试点三问

环保督察巡查榆林试点三问

图片均为新华社记者 陶明摄

本报记者 康传义

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方案(试行)》和《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试点工作方案》,2016年10月12日至11月12日,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组对榆林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巡查试点工作。督察巡查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座谈调研、受理举报、现场巡查等方式,按照市级层面督察、下沉县区督察和督察汇总分析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督察巡查期间,督察巡查组先后与榆林市委书记、市长等市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个别谈话,并召开座谈会2次,调阅文件资料1000余份,走访问询19个市级部门,现场核查企业80余家,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203件,并分批分类向榆林市交办投诉举报案件105件。深入神木、府谷、定边、靖边、米脂、绥德、榆阳7县区开展下沉督察和补充性督察。

截至2016年12月31日,105件投诉举报案件全部办结并向社会公开。全市共取缔关闭企业178家,停建停产整治381家,责令限期改正99家,立案处罚374家,罚款3958.633万元,约谈32人,问责48人,司法立案2件,拘留4人。

一问:哪些环境问题群众最关注?

榆林市地表水整体呈现恶化趋势,无定河流域特别是榆溪河,榆林城区下游刘官寨和鱼河断面部分时段出现Ⅴ类甚至劣Ⅴ类水质,窟野河石圪台断面自2015年起水质由Ⅳ类下降为劣Ⅴ类。

督察巡查组: 从个别谈话、座谈、走访和群众来电来信投诉举报的情况看,群众对以下问题反映比较集中:

水环境形势严峻。近年来,由于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农业污染,榆林市地表水整体呈现恶化趋势,无定河流域特别是榆溪河,榆林城区下游刘官寨和鱼河断面部分时段出现Ⅴ类甚至劣Ⅴ类水质,窟野河石圪台断面自2015年起水质由Ⅳ类下降为劣Ⅴ类。榆林煤化工、油化工、盐化工企业绝大部分靠近河边建设,给水环境安全带来威胁。中心城区现有59个排污口,榆溪河流域每天有近2万吨废水直排入河。榆林红碱淖受上游鄂尔多斯市拦坝蓄水及湖泊周边煤炭开采双重影响,水域面积已由最初的67平方公里减少至32平方公里。

部分工业企业超标排放。个别工业集中区污染防治措施薄弱,变成了污染集中区。2016年1-9月份,榆林市涉气国控企业67家有37家超标排放,38家56台小火电排放不达标。4家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或氨氮排放超标。兰炭、电石、金属镁等高耗能企业环保治理设施建设水平低,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神木县的榆家梁工业集中区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善,失去了防治污染功能。

固废危废处置不规范。榆林市的医疗废物处置收集率仅为13.7%,且市医废处置中心自2008年运营以来,一直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长期违法运营;油气开采产生的油泥及含油废水等废弃物收集和处置不规范,存在简单掩埋的违法问题。

饮用水源地存在安全隐患。榆林市红石峡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仍有38户1630平方米建筑未拆除,绥德县四十里铺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火车站排污口至今未取缔,给饮用水源地带来安全隐患。

此外,煤炭过度开采造成地面塌陷、地下水系破坏、植被枯死、煤粉尘污染环境等问题,群众来电来信反映集中。

二问:落实中省环保决策部署有啥差距?

榆林市污水处理厂长期超标排放问题,先后4次被环保部通报、省级挂牌督办、约谈及媒体曝光。

督察巡查组: 榆林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但由于历史和资源禀赋等原因,全市能源化工企业高度集中,重化工的产业结构和经济高速发展造成的环境问题与生态损害日益凸显。各级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与中省要求和群众对改善环境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上不到位。省上要求有序关停全省10万千瓦以下排放不达标小火电,榆林市是全省小火电最多的市,目前还没有拿出有效的整治改造关停方案。

具体工作落实上督办不到位。榆林市污水处理厂长期超标排放问题,先后4次被环保部通报、省级挂牌督办、约谈及媒体曝光。2016年6月份,省环境保护厅就榆林突出环境问题对榆林市进行了约谈,要求整改并问责,但至督察结束仍未问责。在全省饮用水源地划分、保护工作中,要求吴堡县、定边县政府于2015年年底前完成县级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报批工作,省市先后发函督办,但至督察结束没有完成。在全省水源地保护执法检查中,要求榆阳区政府于2014年6月底前完成对红石峡水源地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但至督察结束还未实施,市政府也未有效督办。

责任追究避重就轻。从2014年至2016年,榆林市原油管道泄漏污染环境事件频频发生,一度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引起中省高度重视,多次被中省挂牌督办,去年年底省政府为此被环保部约谈,但榆林对此整治、查处、追责不到位,没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致使原油管道泄漏引发环境安全事件呈高发频发态势。

三问:哪些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

各园区管委会,市发改委、住建局、规划局、商务局、工商局、环保局,米脂县委、县政府,定边县委、县政府,靖边县政府、县油气办、县公安局。神木县锦界工业园神木化工厂、榆横工业园未来化工厂、陕西金泰氯碱化工厂。

督察巡查组: 榆林市各级各部门程度不同地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现象,没有很好把握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辩证关系,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不够到位有力。

反馈意见中点名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市发改委、住建局、规划局、商务局、工商局、环保局,米脂县委、县政府,定边县委、县政府,靖边县政府、县油气办、县公安局。神木县锦界工业园神木化工厂、榆横工业园未来化工厂、陕西金泰氯碱化工厂。

从市委、市政府层面看,主要存在责任体系建设、责任落实、责任考核问责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各园区管委会环保管理职责不明确,全市18个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完成率分别只有39%和22%。榆林市虽然出台文件规范相关各部门职责,但还存在着重安排部署、轻落实督察的问题。近几年虽然对各县(区)各单位生态环保责任落实进行了考核,但却未对有关部门和干部进行问责,未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导致环保压力层层衰减,各级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不到位,一些环保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