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新闻发言人四忌

伴随着环境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环保新闻发言人制度在许多省、市都进入了"试水"阶段。应当说,新闻发言人制度催生了环保部门与公众、媒体之间经常性、制度化的沟通机制,改善了环保部门、媒体和公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态。但从现实运作来看,笔者认为,新闻发言人在应对突发事件、推进政务公开、引导社会舆论方面尚有不足之处,应做到"四忌":

一忌反应迟钝、表达不慎。新闻发言人不仅要熟悉法律政策,熟悉当地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环境隐患,熟悉本部门的工作动态,还要具有能在第一时间综合筛选各种焦点信息、准确表达政府部门意图的本领。新闻发言人必须耳聪目明,要如同信息雷达一般,敏锐、准确地把握舆论动态,在"镜头"和"话筒"面前,不遮遮掩掩、不播"晚间新闻"。切忌乱表达、乱承诺,导致由于不可预测的原因失信于民。

二忌回避矛盾、置身事外。新闻发言人要明确新闻规律、了解公众心理,在新闻发言人这个平台上,努力推进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事实证明,公众对一些环境事件产生恐慌心里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遇到突发性污染事故或事故苗头时,不能在第一时间得知事件的真相,环保部门不能在第一时间回应公众关注的问题,新闻发言人不能发挥在消除公众恐慌心理方面的宣传和疏导作用。因此,新闻发言人必须恪守职责,不做"旁观者"、不放"马后炮"、不打"太极拳",要勇于直面矛盾、善于换位思考、乐于为民办事。

三忌居高临下、满口套话。尽管环保新闻发言人代表政府部门发言,但一定要以平等的态度与公众交流,用平实的语言与公众对话。对公众提出的尖锐的、甚至是强烈情绪化的问题,发言人也要以宽容的态度对待,要发现并认同其中的合理因素。尽量少用外交辞令、不用官话套话,能解决的问题立即答复,做出承诺,列出时间表;不能解决的,也要以积极的姿态与公众互动,多宣讲政策、少强调难处,让公众放心。

四忌大事化小,无视舆论。环境问题无小事。在保证新闻时效性的前提下,新闻发言人要注意把握语言分寸、讲究表达艺术,从科学分析着手,用监测数据说话,用权威的政策、准确的数据回应各种疑问,不说大而不当的空话,不为一时之需而"大事化小",不向公众开空头支票。在信息传播方式多元、部分地区污染事故多发的新形势下,新闻发言人尤其要善于收集各种媒体信息,长于与主流媒体互动,找准媒体关注的、百姓关心的事情的结合点,以便在新闻发布活动中把握主动权,进而改善环保工作的舆论环境。作者单位:江苏省射阳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