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人员又被扣留 妨碍督察后果有多严重?丨政解

  新京报快讯(记者沙雪良)7月6日,环保部再次公开披露了3起阻挠执法事件,其中河北沧州一产业园区保安扣留环保督察人员约80分钟。

  那么,妨碍环保督察,后果究竟有多严重呢?

  环保督人员被保安扣留约80分钟

  据环保部通报,这3起阻挠执法事件均发生在7月5日的督察现场。分别发生在北京、河北和河南。在河北省沧州市青县中国石油渤海装备青县产业园区,环保部督察组对巨龙钢管防腐分公司防腐车间检查时,3名园区保安冒充青东派出所工作人员欲强行带走督察人员,态度蛮横,扣留督察人员约80分钟。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被行政拘留。

  对于近期发生的严重阻挠执法事件,环保部高度重视,要求各地政府严肃处理拒绝、阻碍环境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要发生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去年中央环保督察数千人被问责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环保法,被称作“长牙齿”的环保法,“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和“移送拘留”等执法手段就是四颗“牙齿”。从2016年7月开始的中央环保督察,则充分释放了新环保法的威慑力。

  仅去年七八月间的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中,在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8省份,就有百余人因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被刑事拘留,罚款总额上亿元;党政部门超2000人被问责,多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后续的第二批、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中,分别有2682人和4018人被问责。

  干扰督行为各式各样

  今年4月7日,环保部启动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察行动,对“2+26”城市(指北京市、天津市及河北、山西、山东、河南4省的26市)开展督察。

  从4月7日至4月20日首轮强化督察结束,各地就发生拒绝检查、阻碍执法事件11起。

  干扰督察的行为各式各样。有的扣留执法人员。在此次河北沧州保安扣留环保督察人员事件之前,4月16日,环保部第十五督察组对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山东绿杰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该公司负责人赶到现场,扣留执法人员超1小时。直到公安机关到场后,督察组才得以离开。

  据环保部7月5日通报,石家庄市元氏县梁特家具厂将督察人员反锁在喷漆车间内长达20分钟。

  有的是闭门拒绝检查。5月20日晚,环保部通报7起新近出现的拒绝检查、阻碍执法事件。其中,邯郸市3起,衡水市2起,石家庄市1起,焦作市1起。被检查企业均采取了“拒不开门”的方式,拒绝检查。

  5月13日,第三督察组发现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恒际木业厂房上方有扬尘,在依法进行检查时,该厂大门紧闭,院内工作人员听到敲门后迅速躲避,拒绝开门接受检查。

  5月13日,第二十七督察组对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凯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工作人员拒绝开门接受检查。

  5月18日,第十督察组在邯郸市冀南新区对台城乡东城基村昌盛塑料包装厂检查时,企业员工看到执法人员后,拒不开门接受检查,乡政府和当地环保部门人员到场后,企业仍然拒不开门接受检查。

  “暴力抗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不断发生的干扰执法行为,环保部门如何应对?

  环保部环监局局长田为勇曾表示,在大督察中发生的拒绝执法、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情况,相关部门的处理方式不同。拒绝执法,可以依法罚款;对于阻挠执法,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部门处以5-10天的行政拘留;暴力抗法性质严重了,可以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