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机动车环保标志10日起停发 仍需进行排放检验

沪机动车环保标志10日起停发 仍需进行排放检验

2017-06-02 09:41 [来源]:劳动报

沪机动车环保标志10日起停发 仍需进行排放检验

  自6月10日起,本市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以下简称“环保标志”)。劳动报记者昨日从环保部门还了解到,环保标志虽然取消,但机动车排放检验仍需进行。

  据市环保部门表示,停发环保标志后,机动车所有人仍然要依法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动车排放检验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相一致。免于安全检验上线检测的车辆不进行排放检验。需要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新注册机动车、使用年限6年及以上的在用机动车和按规定需要进行安全检测的其它机动车,仍须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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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稿]:小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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