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实行清单式、销号式、问责式整改


  遂宁市实行清单式、销号式、问责式整改

  已整改275个环保问题 整改率达87.3%

  今年2月26日至3月13日,四川省环保督察组对我市环保工作开展了为期16天的督察,并于4月12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我市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问题高度重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整改落实的责任担当,实行清单式、销号式、问责式整改。截至7月13日,此次督察发现的我市315个环保问题中已整改完成275个,整改率为87.3%。

  加班加点梳理问题

  及时制定整改方案

  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4月12日,四川省环保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315个环境问题。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整改,为了尽快制定《遂宁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市环保督察组的成员放弃了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向反馈意见中所涉及的市直部门发文,征集关于整改方案初稿的修改意见。5月4日,遂宁市委办公室及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遂宁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内容,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全面启动整改工作。

  督查与督导相结合

  2个月内整改率达87.3%

  为了促进我市整改工作的扎实推进,从5月开始,市环保督察组会同市委市府目标绩效督查室的工作人员分成3个督查小组,对全市整改过程进行督查。

  同时,我市采取了督查与督导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全面推进我市环保问题整改的各项工作。6月27-30日,由市级领导带队,市环境保护局抽派县级领导和业务骨干21人组成7个督导组,对全市5个县(区)和2个市直园区进行了环境保护专项督导。督导中,督导组查阅了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及发现问题整改资料,实地察看了饮用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治理等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形成了环境保护专项督导报告。

  据悉,整改过程中,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据统计,截至7月13日,四川省环保督察组向我市反馈的315个环境问题总已整改完成275个,整改率达87.3%。

  建立健全整改调度机制

  依法严惩环保违法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建立健全整改工作调度机制,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市环保督察组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环保督察组将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问题逐一厘清责任、问责到位,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及时公开处理结果。并将严格督导检查,挂牌督办、专案盯办,敢于动真碰硬、不顾情面,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将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已查实的环保违法问题,坚决依法打击,决不回避遮掩,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移交、移送公检法部门。 (全媒体记者 黄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