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旗:农村牧区环境全面改善

近年来,鄂旗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原则,大力开展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工作,逐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运转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生活质量。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管理新体系。制定出台《鄂托克旗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各业务部门和苏木镇、嘎查村的管理责任及范围。成立了旗、苏木镇两级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机构,统筹负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制定了《鄂托克旗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鄂托克旗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等制度,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全旗“五位一体”实绩考核范围。

推进综合执法,探索执法新模式。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在全旗6个苏木镇组建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村镇建设、环境保护、村容村貌等方面的综合执法。组建成立了旗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指导中心,联合党政两办督查室,对全旗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5次,督查通报各类问题350多处,提出整改建议30余条。

配齐环卫设施,组建管护新队伍。投入各类资金2000余万元,新建了垃圾压缩站12座、垃圾回收站121处,并配套购置了垃圾转运车辆、垃圾清运车辆、垃圾箱、垃圾池等环卫设施设备,极大提升了农村牧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水平。全旗6个苏木镇组建保洁队伍78支,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人员责任、区域划分明确。

落实经费保障,激发管理新动力。将所有行政嘎查村、农村社区“农维费”以每年5万元的标准列入旗财政预算。积极推动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市场化运作模式,探索推广“政府委托管理、企业全面负责”的环卫管理新机制,力争在三年内系统形成全旗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长效机制。目前,蒙西镇建立了全市首家垃圾兑换超市,在提升村民环保意识、降低保洁成本方面成效显著;木凯淖尔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市场化手段破解农村牧区环境卫生整治难题。

强化日常管理,展现农牧区新氛围。持续推进农村牧区环境综合常态化管理工作,切实加大日常保洁与维护工作力度。各苏木镇与农牧户均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了管护责任;人口居住集中的嘎查村实行了“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旗处理”的环境卫生保洁模式;牧区或居住分散的半农半牧区,采取自行分类减量、就地处理的方式进行保洁;城郊结合部和距离城区较近的村庄实行了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同时,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广泛开展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宣传教育,大力引导农牧民参与日常维护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农牧民维护、监管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