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确保环保督察案件落地见效

淮北新闻网讯 濉溪县委、县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保理念,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强监管,全面落实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案件,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濉溪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先后主持召开环保专题协调会、现场观摩调度会、中央环保督察迎检会等会议30余次,安排部署环保问题排查整治和环保信访案件整改落实工作,一批环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县督查室、监察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责任单位环保问题整治、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措施不实、整改不力的进行督查通报,并在当地媒体上公开曝光;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纪依规给予严肃问责。今年以来,濉溪县共开展环保专项督查11次,刊发督查通报、专报8期。濉溪县严格贯彻落实环保网格化管理和目标责任制,认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涉重企业执法检查、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整治、非法企业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企业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该约谈的约谈,该通报的通报,该追责的追责,并将调查问责情况及时上报市协调联络组。

4月30日至6月6日,濉溪县共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24批次61件,属实50件,不属实11件;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14批次193件,属实176件,不属实17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在查办信访件的过程中,中央督察组重点关注问题9件,省督察组专项交办通知2件,正在办理中。中央环保督察中,濉溪县取缔企业61家,责令整改企业11家,立案处罚7家,罚款金额31.2万余元,约谈37人次,问责22人次;省环保督察处罚企业10家,问责6人次。

在全面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案件的同时,濉溪县坚持举一反三,对相关问题进行拉网式、无禁区排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整改环保问题。同时,县督查、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对各单位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不定期巡查督办,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实、整改不力的单位给予实名通报,问题严重的给予严肃问责。

下一步,濉溪县将进一步巩固阶段性整治成果,通过网格长、河长制等一系列常态化监督机制的有效建立和各类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推进,在全县上下的不懈努力和拼搏奋进下,力促濉溪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更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