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天津原油管道工程顺利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1月11日,沧州—天津原油管道工程顺利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这是我国实行企业自主验收以来,集团公司完成的首个自主验收的项目,对今后自主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具有重要意义。

    沧州—天津原油管道全长81.414公里,设计年输量为400万吨,由管道公司建设管理。该管道始于河北沧州输油站,终点为天津中转油库,2002年建设完工后,因无原料供应等问题一直未投入使用。在曹妃甸、天津原油码头建成投产后,为给沧州炼化、石家庄炼化输送原油,2009年底经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后,该工程投入试生产。试生产期间,管道公司先后三次向环保部申请验收,对历次审查会提出的问题,不遗余力地组织整改,严控运营中的环保风险。该管道运营8年多来,环境风险总体可控,未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这次验收,是根据国务院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开展的自主验收。在总部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的组织下,验收工作组于1月10日至11日对该管道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认为,该工程达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