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禁渔期制度正式启动实施

 1日,农业农村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在黄河小浪底水库举行黄河禁渔期制度暨渔政联合执法启动活动,同时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禁渔巡航。此次活动标志着黄河禁渔期制度正式启动实施。这是黄河首次实施流域性禁渔,填补了黄河流域性渔业资源保护制度的空白,将对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水生态修复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据介绍,为保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今年年初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实行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规定从4月1日起在黄河流域实行禁渔期制度。黄河禁渔期制度主要规定了禁渔范围、禁渔时间、禁止作业类型和管理要求等。其中,禁渔范围包括黄河干流和扎陵湖、鄂陵湖、东平湖等3个主要通江湖泊,以及白河、黑河、洮河、湟水、大黑河、窟野河、无定河、汾河、渭河、洛河、沁河、金堤河、大汶河等13条黄河主要支流的干流河段。黄河禁渔期从每年的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禁止作业类型包括了钓具在内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

  据了解,黄河禁渔期制度实施后,我国内陆七大流域中长江、珠江、淮河、黄河等四大流域禁渔期制度已基本建立起来。目前,以长江为重点的水生生物保护行动已列入今年农业农村部重点实施的九大行动,也是今年全国渔业渔政工作要点之一。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除了组织做好现有制度的贯彻落实,还将结合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科学划定限捕、禁捕区域的要求,积极推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同时,农业农村部还将组织开展辽河、海河、松花江等流域禁渔期制度调研,争取早日实现七大流域全部实行禁渔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