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何时该停 该制定规则了!

高考期间,广东惠州许多大妈自发暂停广场舞,但也有部分广场舞大妈大爷仍在继续。其中一位大爷表示,如果因为学生考试不让他们跳舞,是剥夺他们锻炼身体的权利。

没想到广场舞成了高考期间的热门话题。客观而言,高考期间广场舞应不应该停,除了相关部门的引导,其实并无硬性规定的约束。老人主动为高考息舞,固然值得肯定,但要上升到“深明大义”的高度,也未免太过夸张了;而拒绝息舞,也未必一定就是不讲理。因为,在讨论要不要为高考息舞之前,有一个大前提必须坚持,那就是不管是高考期间还是平时,广场舞都不能扰民、影响其他人。有了这个大前提,那就应该明确,若是平时广场舞就已经构成扰民,在高考期间停几天,又何来是“深明大义”?而平时都没有扰民,到点就息舞,即便在高考期间的晚上,老人拒绝息舞,恐怕也谈不上对考生有多大的影响。

说到底,无论是舆论对主动息舞的过度称赞,还是拒绝息舞所遭遇的条件反射式的批评,都表明,广场舞问题,仍更多是停留在道德层面,无关权利与法律。这种现实的认知偏差,在高考这个特殊的时段,再一次被微妙地放大,因而更显其中的荒谬。在很大程度上,对于广场舞问题的规范,其实并不缺乏外在标准,国家防噪标准早就有之,多数地方也出台了相应的广场舞管理规范,但除了高考这样的特殊时段,广场舞问题往往会得到相关部门针对性干预,在平时,广场舞扰民问题,是否真的引起了足够重视,显然得打上一个问号。

广场舞、噪音治理上的不力与偏差,久而久之,也改变着社会对于广场舞问题的认知。比如,对跳舞的老年人而言,既然没有外部的干预和有效管理,他们很可能无视产生的噪音对他人的影响,而只看到自己“锻炼身体的权利”。这种心态生成所带来的外部影响,可能是不愿意为高考学生息舞,也可能是在面对外部的指责或场地之争时,表现得“义愤填膺”。前几天发生的广场舞老人霸占篮球场殴打少年一事,就是典型案例。

广场舞作为一种发生在公共场域中的活动,决定了其什么时候该停止,音乐能够开到多大,场地又该如何分配,不能只是一件凭道德自觉的事,而必须回到规则与权利的角度。明确了规则与权利的界限,对于包括跳广场舞的老年人在内的所有人,都是好事。而这一切,显然有待于相关公共治理的跟进和积极作为,一味的退让和回避,只能加剧群体间的隔阂。

原标题:广场舞息舞与否,都该基于稳定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