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老旧小区增设电梯 申请条件暂不调整_金羊网新闻

(原标题:珠海老旧小区增设电梯 申请条件暂不调整_金羊网新闻)

金羊网讯记者黄珏报道:7月10日,珠海市住规建局发布《珠海经济特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公开征询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对各方意见做出了回复,但其中关于增设电梯申请条件,意见稿中的内容“暂不做调整”,即经本单元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启动申请,但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本单元全体业主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

综合考虑多方面意见,珠海市住规建局将对相关办法做出修改,其中将增加规定,明确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审批和管理工作,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负责统筹推进辖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工作,可制定辖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的具体实施意见,制定有关优化措施或补贴政策,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辖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予以协助、协调和指导。并明确业主应作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承担建设主体责任,依法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建设单位承担的义务。

对于增设电梯的申请条件,听证参加人最为关注的就是申请加建电梯实际所需要的业主同意比例。按《办法》现有规定,经本单元双三分之二(总面积及总业主人数)以上的业主同意可启动申请,但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本单元全体业主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对此,有意见认为要求全体业主100%同意难以实现,提出只需要业主达到双三分之二以上比例的同意意见,即可申请加建电梯,对于不同意的业主可就损害赔偿问题通过民事诉讼等司法途径另行维权,但不能以此为由阻止加建电梯。

珠海市住规建局表示,经综合我国《物权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和珠海地区的实际情况,暂未采纳相关意见,《办法》中有关业主同意比例事宜的规定,暂不做调整。

关于给予增设电梯事项政策优惠方面,将增加“属地政府老旧小区整治专项补助资金”内容,并增加有关条款,鼓励和支持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牵头对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梯进行统一规划设计;依据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本单元业主协商一致后可分单元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编辑:林明锋

珠海:老旧小区增设电梯 申请条件暂不调整_金羊网新闻

(原标题:珠海:老旧小区增设电梯 申请条件暂不调整_金羊网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