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目】“今日头条”为何成了“头条大盗”?

  近日,手机资讯APP“今日头条”获得了1亿美元的投资,据称其估值高达5亿美元。在众多传统媒体面临读者流失、广告费下滑的困境之时,这个创立不到两年的APP却异军突起。

  在一片惊讶赞叹之外,不乏质疑之声:“今日头条”靠链接传统媒体的内容起家,却从未为内容付过一分钱。我的内容,为何成了你的头条?

  搜狐评论其“无异于抢劫”:不经授权

  创立于2012年下半年的“今日头条”依靠个性化阅读,在短短一年时间内抢走了传统门户网站的风头。这款APP有一个响亮的口号:“我们不生产新闻,我们是新闻的搬运工”。

  但是,“今日头条”搬运新闻的行为引起了不少媒体人的不满。这是因为, “今日头条”既没有获得被抓取内容版权方的授权,也没有为这些内容付出一分钱。就如媒体所言,“其搬运的不仅仅是新闻,更是版权”。

  如果只看结果,“今日头条”的成功当然值得骄傲,但如果考察其起家过程,恐怕就很难为这种成功点赞。

  搜狐IT频道发文形象地将这种成功称作“庸俗成功学”。评论总结了“今日头条”的运营模式:“一个叫‘今日头条’的APP用强盗的手段,轻易地用别人生产的内容给自己变现,迅速完成了它的庸俗成功学。”

  评论者认为,“今日头条”无偿使用传统媒体原创内容的行为“不经授权、不打招呼、不标来源,与抢劫无异”。

  持类似观点的不止搜狐评论。21世纪网的评论认为,奉行“拿来主义”的“今日头条”的成功是“窃贼的胜利”。评论还对5亿美元的估值消息调侃说,“要是债主找上门来,你的估值还够不够用来买版权呢?”

  新京报社论则从版权法的角度分析了“今日头条”的侵权行为。评论指出,“今日头条”通过链接发布新闻信息的方式并不能助其洗脱侵权嫌疑。无论是对新闻“二次加工”,还是“深度链接”其它网站的新闻内容,都构成侵权行为。

  网友称其“拿来主义”:吃霸王餐

  对于越来越多习惯了在手机上浏览新闻资讯的读者来说,可能并不会意识到、也不会介意自己浏览的内容是否获得了版权方的授权。

  @韩君说就表示,“每天起床都会习惯性刷‘今日头条’,之前还天真地以为他们跟所有媒体媒介都有合作,原来是拿来主义用得顺。”

  @李玩感叹说,“悲催的是传统媒体,之前门户网站通过收集分发传统媒体的海量资讯,赚了一把,现在头条通过定制发送传统媒体提供的资讯,又赚一把。一鸡两吃,传统媒体都只负责打了苦力,一分钱没得到。”

  实际上,在新媒体时代,传统媒体如何维护其网络内容版权在全世界都是一个难题。

  2013年,德国颁布了新的网络内容版权法。根据该法,谷歌等内容聚合商不能强制链接出版商的内容,只有获得出版商同意后才可以。

  在美国,和“今日头条”类似的应该是创立于2005年的赫芬顿邮报,这家博客网站也是依靠从各大传统媒体链接来的“免费新闻”聚合发布。不过,后者一开始就坚持自愿原则:只为博客作者提供平台,不提供稿酬。

  不过,即便这样,赫芬顿邮报也曾被默多克指责为“寄生虫”和“剽窃者”。在2012年的白宫记者协会晚宴上,美国总统奥巴马也不忘借此调侃赫芬顿邮报,“没人能像你们一样每天链接到这么多的犀利新闻。而你们还不给原作者付钱,这是多么伟大的商业模式啊。”

  身陷版权纠纷 “今日头条”被告上法庭

  5日下午,“今日头条”官微发布声明,对外界的侵权质疑作出回应,认为有媒体朋友产生了误解。声明称,不存在侵权问题,会对任何遭到链接网站质疑的内容做断开处理。同时,声明还对媒体伸出了欢迎合作的橄榄枝。

  这样一份试图洗脱侵权责任的声明恐怕很难让媒体满意。就如搜狐评论所指出的那样,“今日头条”要想有更大发展,就不能学那位被琼瑶阿姨指控抄袭的于正编剧,牙坚嘴利死不认错。

  有资深传媒人士表示,互联网技术呈现层出不穷,所谓的搬运、分发已经取代转载成为新的侵权方式。对技术原创、模式原创的崇拜远超内容原创,从音乐到文学到影视剧再到新闻,版权维护之弱正在重创真正的原创精神。

  网友@范言直谏提醒:“今日头条”和各媒体有没有签协议、所签协议的条款如何?建议媒体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已经有人在行动了。

  据大洋网报道:大肆分发传统媒体的新闻,圈了1.2亿用户,融了1亿美金,但对传统媒体的版权费一毛钱都不支付?日前,享有《广州日报》网络传播权的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因著作侵权向拥有著名客户端“今日头条”的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