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万2打车去北京 家属称其精神分裂吵着退钱

出租车

1300公里的长途旅行,正常人首先无疑是飞机、高铁、火车,稍次一点的选汽车。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近日,竟然有一位女子,花了12000元从杭州打的前往北京。目前,网上关于这段路值不值这么多钱、司机是否应该退部分钱,已经吵翻天了。

日前,杭州姑娘小君(化名)从杭州城站火车站搭乘出租车前往北京吕营大街,并且与司机约定了12000元车费。到达目的地后,小君支付了12000元车费,出租车司机随即返杭。但是他回杭州后却得知,自己被小君家里人投诉了。他们认为,这趟打车费用应当在6000-7000元,司机存在乱收费情况,并称小君患有精神分裂,希望司机可以退还一部分车钱。

这趟车钱是否真的收高了?不妨以其他方法的开销作为对比。在自驾的情况下,总距离约1272公里,花费时间约15.5小时,过路费大约600元不到,油费毛估估700元,总计1300元;在网约车平台上,这段路拼车为4180.6元,快车为4180.7元,优享也不过是4928元,确实远远低于12000元,顺风车就更便宜了,638.7元。

部分网友认为,既然是约定价格,那么就是双方你情我愿。且司机不会一开始就报这么高的价格。而在一般情况下,跑这么长的距离,司机都会多次询问乘客以确认。总的来说,不应追究司机责任。

不过,律师表示,如果经鉴定,女子在打车时确实患有精神分裂,即处于法律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四条和第一百十四五条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也无效。司机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既司机应该退还车费12000元。

如果司机已按照乘客要求从杭州开到北京,并在这过程中已支出了油费、过桥过路费、劳务等等,如果司机在女子打车时已起到相当的注意义务,实践中一般表现为反复的确认并观察乘客有无其他异样,在这种情况下司机没有过错,乘客应该支付合理的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