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启动P2P合规检查 围绕是否设资金池等内容展开

根据国家P2P网贷整治办印发的《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相关要求,8月28日,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市网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网贷整治办”)召开会议,部署启动本市P2P网贷机构合规检查相关工作。

此次合规检查工作的总体原则是,坚持标准统一,严格按照网贷行业“一个办法、三个指引”监管制度及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标准、从严把关;坚持全量覆盖,针对注册在本市、仍在正常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全面组织开展合规检查,力求做到机构与业务检查全覆盖;坚持查改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风险点,督促相关机构边查边改、即查即改。
      此次合规检查将以国家P2P网贷整治办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涉及108项为主要内容,重点围绕P2P网贷机构是否坚守信息中介定位、是否设立资金池、是否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是否直接或变相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付息、是否对出借人实行刚性兑付、是否对出借人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分级管理、是否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风险信息、是否坚持小额分散的网络借贷原则、是否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是否以高额利诱等方式吸引出借人或投资者加入等10项内容展开。

此次合规检查组织实施过程中,各区将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政策传递和压力传导,督导P2P网贷机构结合自身经营情况按要求深入开展自查,并积极配合自律检查、行政核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应切实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有序化解风险、切实保障出借人合法权益;通过合规检查,将依法依规开展分类处置,对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的机构,将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打击,对基本符合信息中介定位和各类标准的P2P网贷机构,将按规定报请国家有关部门将其接入相关信息披露和产品登记系统。

下一阶段,市整治办、市网贷整治办将根据国家及本市工作部署,组织各区、各有关行业协会有序推进机构自查、自律检查、行政核查等合规检查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