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路人伸腿协助 特警当场将偷车贼制服

见义勇为是值得提倡的精神,关键是如何“勇为”。本人认为,所谓“勇”,是勇敢、勇气,而这种勇敢、勇气应该来自于对情况准确的判断后的行为,如果只凭自己的一腔热血而不顾客观实际,则不能称为“勇为”,只能是鲁莽、莽撞。当然,在现实紧急情况下要想做出准确的判断也是比较困难的,但起码有一个大概的判断。见义勇为的方式是多样的,见到情况自己无力解决,拨打110、120、119等等,这些都应该属于见义勇为。

今日在四川德阳,两个偷车贼光天化日之下偷一辆电瓶车,恰巧被休假当中的特警发现。在周围热心路人的帮助下,当场将偷车贼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