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邻居堵42天 车主崩溃:谁能管管?

一个月前,杭州姑娘小李早起上班,却因爱车被堵,整整花了3个小时才得以驶离,引发热议。

近日,王先生打进快报热线:“我的车子被一个车主堵在里面开不出来,已经一个多月了。社区和派出所都跟他沟通过,都没用,你说堵个一两天我也算了,怎么能堵一个多月呢?”

爱车被堵42天开不出去

车主崩溃:谁能管管?

37岁的安徽人王先生住在米市巷10多年了,他说自己平时做工程,经常出远门,前年考虑到经常接送孩子,也为自己方便,买了辆车,上了沪C牌。

王先生所在的老小区,车位很紧张,两辆车发生纠纷的地方,是一条“L”形通道,再往里是死胡同。

从图片中我们可以发现,王先生的“沪C”吉利轿车停在里面,“浙A”白色马自达轿车停在L形拐角。路很窄,外面的马自达不走,里面的吉利不可能开得出来。

王先生表示,自己一般情况下都停在里面,因为停外面会挡住别人的车。“停外面的车主都挺好的,他们一般早上上班就会开走,如果没开走,车上都留了电话,打个电话都会马上下来。最近几年,我打过七八次电话叫邻居挪车,偶尔停在外面,别人打电话过来,也会马上来挪。”

白色马自达车主姓李,住二楼。“4月15号前后几天,我接到他电话,希望我把停在外面的车挪进去,好让他停一下,我想也没想,赶紧去挪了车……唉,我给他挪了位置,反而把自己堵在了里面了!”王先生感叹。

4月17日,王先生的妹妹要借车去见客户,下午2点多,妹妹给李先生打电话,李先生说大概五六点下班就回来。结果左等右等都不见人,打了10多个电话都不回。

那边和客户约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到了晚上8点,王先生的妹妹忍不住了,发短信骂了脏话,中间说了这么一句:你既然这样做人,下次你车停在里面也别想出去了。”(昨天王先生妹妹给记者看了当天发给对方的短信,确实催过好几次,最后一条短信的内容,说实话,确实很难听。)

到了晚上10点多还是没人来挪车,王先生的妹妹只得打车去了昆山,花了200多块钱。到那边已经凌晨1点多,只能约了客户一早再见面,又多花了几百块钱。

后来,王先生要用车,再也打不通李先生电话,短信也不回。只好求助社区。

米市巷社区综治科韩肖磊在5月5日接到王先生反映的情况后,他第一时间联系上李先生。

“他说自己当时在坐诊,王先生妹妹打了好几个电话过来,他接了3个,还被患者投诉了,所以不高兴就不去挪了,晚上还骂他,让他更加不想挪车。他说要想挪车,除非王先生道歉。” 韩肖磊说,他把李先生的意思和王先生说了,王先生也发短信道了歉,可李先生又提了个要求:王先生再也不准停进小区。“估计是怕王先生到时候也堵住他的车吧。”

社区网格员沈师傅说,5月5日那天,他也打了电话给李先生,希望有什么事当面谈,该道歉也当面道歉。

“我给他打了10多个电话,最后他索性不接了,说自己累了。”沈师傅说。

王先生说,这一个多月不能用车,给他造成的损失不小:“儿子双休日都要去滨江上辅导班,都是打车来回,每次一百多。这些钱开车足够跑几趟滨江了。有时候双休日去谈业务,还得向朋友借车,这些人情也都是要还的……”

“当时真是想一板砖把他的车砸了!但冷静下来又一想,现在是法治社会……唉!”王先生说着,愁眉苦脸、无可奈何地说。

王先生求助交警,交警说这里是小区道路,不在管辖范围。

王先生向派出所反映,民警说他们也只能调解。

几天前,民警约了双方到所里见面。约的晚上7点,王先生去了,李先生没去,民警打电话也不接。(记者已向派出所民警核实,李先生确实在约定那天没去。)

根据记者最新了解到的消息:房子是原来省交通学校的宿舍,房改之后也没有物业进来,日常就是社区在帮忙管理。至于停车的位置是否属于消防通道,记者还在进一步核实。

聚焦本起事件 从法律角度出发来分析

王先生可以怎样的方式来维权?

车辆被堵后发生的损失 又能否索赔?

网友们支的招 有没有可行性?

……

一起来听听我所潘建明律师怎么说:

我们知道,公共道路上停车被堵,可以求助于交警。商场、广场等公共场所停车被堵,可以求助于停车场的保安。小区内的停车失去有效的管理,秩序混乱,才会出现本案中车辆被堵40多天,却投诉无门的状态。

如果小区有聘请物业公司的话,业主车辆被堵产生纠纷,理应由物业公司出面协调处理。而具体到本案,由于没有成立业委会,也没有聘请物业公司,所以小区内的道路通行情况属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大家停车挪车行为,都靠自觉。

停车的地方若是消防通道,该怎么处理?

有眼尖的读者发现,停车的位置可能是消防通道。若是消防通道,社区可以致电消防部门举报,消防部门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社区可以出面将车辆拖离吗?

若不是消防通道,从材料中的信息来看,李先生停车的位置并不是划定的停车位,社区也可以考虑直接将车辆拖离。

王先生可以自己掏钱,将车辆拖离吗?

律师个人认为,对于王先生来说,最简单有效的方法是自己叫拖车来,把对方车辆挪开后将自己的车开出,再将对方车放回原处。当然,拖车费需要自行承担。

如若在拖车过程中,发生车辆受损的情况,双方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举证责任在李先生这一方。

制造轻微交通事故,请交警、保险公司

介入处理 可不可行?

有读者建议,王先生投诉无门时可以制造轻微刮擦的交通事故,然后请求交警和保险公司处理。律师认为,这样的做法不足取。

《保险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都规定,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会触犯刑法,将承担刑事责任。

上法院起诉解决并要求赔偿损失,可以吗?

那么,能不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呢?律师认为,本案的停车纠纷属于妨碍通行权,可以起诉,但王先生的妹妹的业务没谈成的损失属于间接损失,无法证明其与车辆被堵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至于王先生自己在这期间的打车费用,王先生可以通过诉讼请求对方赔付。王先生可以诉请法院排除妨害,要求对方挪车,但时间、经济成本可能会比较高。

找到单位出面协调,能起到作用吗?

至于有读者提到能否找李先生的单位出面协调,律师认为可以尝试沟通一下。至于单位是否愿意协调,能否协调成功,还是未知数。

李先生对社区、派出所的调解不闻不问

或将遭到处罚

此外,对李先生来说,车辆停在小区的公共道路上,妨碍他人通行且拒绝派出所和社区的调解,律师个人认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可以认定为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可以对其予以罚款或拘留。

总体来说,行车难,易导致“路怒症”。停车难,也容易导致双方上火,使得事态扩大。本案中,王先生妹妹在短信中不理智不友好的话语,从侧面来讲,也是使得事态升级的原因之一。无论最后是如何处理的,对双方都造成了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失,得不偿失。所以律师建议,遇到问题,还是要将心比心,客观冷静的沟通处理,才能防止事态扩大,无谓的争吵、怄气,往往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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