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军事专家阐释积极防御战略变与不变:坚持与发展

  中新社北京5月26日电 (记者 陶社兰)“中国政府发表的《中国的军事战略》白皮书,是对中国现行军事战略的首次集中阐述,体现了中国积极防御战略思想的最新发展,是对中国军事战略走向的权威阐释。”军事科学院国防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温冰26日对中新社记者表示。

 

  中国政府当天发表的《中国的军事战略》白皮书中强调,中国社会主义性质和国家根本利益,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客观要求,决定中国必须毫不动摇坚持积极防御战略思想,同时不断丰富和发展这一思想的内涵。

  温冰说,“积极防御”的本质是“防御”,要义在“积极”。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实践中,中国军队形成了一整套积极防御战略思想,集中体现在坚持战略上防御与战役战斗上进攻的统一,坚持防御、自卫、后发制人的原则,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在和平与发展进程中,积极防御战略思想始终是党和国家军事政策的集中体现。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军委确立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并根据国家安全形势发展变化对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的内容进行了多次调整。1993年,制定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以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为军事斗争准备基点。2004年,充实完善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把军事斗争准备基点进一步调整为打赢信息化条件下的局部战争。

  “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在这种新形势下,有效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和平发展,必须赋予积极防御战略思想新的时代内涵。”温冰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根据国家安全需求变化,着眼实现国家战略目标,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主动适应世界新军事革命的发展趋势,更加注重运用军事力量和手段营造有利战略态势,更加关注应对新型安全领域挑战,更加积极参与地区和国际安全合作。“这就是积极防御战略思想的变与不变:坚持和发展。”

  军事科学院国防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舟认为,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积极防御战略思想,是由中国社会主义性质和国家根本利益决定的,是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客观要求。他强调,中国再发展、再强大,也不会放弃和平发展这一国家战略,不会背离积极防御战略思想的内在本质,不会违背时代潮流走上武力扩张的历史老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