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借培训组织旅游说明作风建设须长期抓

  2015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丽萍擅自决定在风景名胜区举办培训班,借培训名义组织参会人员到桂林漓江、芦笛岩等多个景点参观旅游,并接受企业的宴请;同时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问题。2017年5月,郭丽萍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主任科员。对接受的旅游、宴请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予以追缴。(5月3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若在十八大之前,一些单位、部门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根本就不足为奇。有的到全国各地到处举办会议和活动,借举办会议和活动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成为某些会议和活动必有内容、一大特色。

  在十八大之后,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中央和各地明令禁止在风景名胜区举办各种会议和活动。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按理,各单位、部门在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应就此为止,永远成为过去。

  然而,有的官员却是贼心不死、积习难改,在举办会议和活动上,奉行过去怎么样、现在还怎么样,置中央和地方的规定、禁令于不顾,我行我素、无所顾忌。

  2015年12月,内蒙古女官员郭丽萍擅自决定到广西桂林风景名胜区举办培训班,估计其久居内蒙古草原,对“山水甲天下”的桂林慕名不已,尽管有规定有禁令,为不留人生遗憾,其还是决定冒险、斗胆一试。或许郭丽萍认为,全国如此之大,单位如此之多,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事,根本落不到自己的头上,在侥幸心理作用下,做出了失去理性和理智的安排。

  女官员郭丽萍借培训名义组织旅游,接受企业宴请问题的发生,说明在正风肃纪之下,全国各地的作风有所好转,作风问题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存,有些是在高压态势下取得的,仅仅停留在“不敢”上,“不想”的自觉尚未完全形成。有的作风问题甚至穿上“隐身衣”,进入“地下化”,呈现出复杂化态势。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1月至4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102起,处理16060人,作风问题时有发生,也说明了这样的情况。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女官员郭丽萍积习难改,借培训名义组织旅游,说明作风建设必须长期抓反复抓,问题发现一起必须严肃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保持长期震慑,防止作风问题反弹,久久为功,促进作风建设根本好转。

  长江网网评员: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