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汽车销售新办法最新消息7.1实施有哪些改变

  2017汽车销售新办法即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那么新旧到底有哪些改变呢?4月14日,商务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新《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并同时废止2005年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新《办法》主要从四个方面实现突破,其中最大的亮点是:打破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创建“三多”模式,即供应商可通过多种渠道销售汽车,经销商可以销售多品牌汽车,消费者可以通过多个渠道购车。

  随着汽车行业的升级转型,自2005年起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早在2014年就传出要修订。直到今日,几经周折的新政策终于落地。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副巡视员胡剑萍介绍,新《办法》历经几年修订,主要平衡点在于如何构建零供关系:“修订过程中,商务部在平衡供应商和经销商利益关系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协调。”

2017汽车销售新办法最新消息7.1实施有哪些改变

  新《办法》的四个突破:

  一、从根本上打破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实行授权销售与非授权销售并行,销售汽车不再必须汽车品牌商授权,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

  二、标志汽车流通体系真正进入社会化发展阶段。新《办法》提出国家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鼓励经销商开展多品牌经营,不同汽车品牌企业可以共建共享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

  三、有助于更好发挥汽车消费的顶梁柱作用。助力汽车流通网络向三四线城市和农村地区下沉;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将得到更大程度的保护,消费更加透明、便捷、实惠,消费体验得到提升。

  四、有利于促进汽车流通全链条协同发展。新《办法》积极推动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分开,有助于促进汽车售后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发展。同事也明确供应商不得限制配件生产商的销售对象,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

2017汽车销售新办法最新消息7.1实施有哪些改变

  法规名称:《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变为《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经营方式:单一品牌授权模式变为允许授权和非授权模式同时存在;

  授权期限:从没有明确规定变为一般不低于3年、首次授权期限不低于5年;

  售后服务:供应商安排销售与售后服务变为供应商不得对经销商要求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

  商务政策:在旧《办法》供应商不得强行规定经销数量的基础上,新增供应商不得干涉经销商的销售数量、库存、转售等限制;

2017汽车销售新办法最新消息7.1实施有哪些改变

  对消费者:

  多年来,4S店品牌授权经营模式,让厂商和经销商在整个汽车产业利益链地位明显失衡,催生出了国内汽车售价过高、售后服务价格过高等一系列问题。当非授权经营模式出现后,更多的社会资本可进入汽车流通行业,消费者选择空间将变大,消费体验或许会有所改善。

  对授权4S店:

  从售后服务赚取利润反哺4S店,这似乎是现行厂商政策下,4S店盈利的通用法则。而新《办法》中明确了售前售后不再捆绑,这将新生更多售后服务专业机构的出现。4S店的售后体系或许会迎来一波大挑战。对于销售环节,弱势品牌的经销商将有空间选择同时经营多个品牌,但同时,强势或高利润品牌的经销商也将面临销售渠道被分流的可能性。

  对厂家:

  新《办法》把授权经营的权利由原来的政府主导还给了供应方,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厂家的强势地位。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厂商也在各自摸索汽车电商模式。之前由于旧规中规定了厂商须通过授权的经销商销售汽车,因此,厂家的“电商模式”多少是个伪命题,因为最终的交易环节要通过4S店线下完成。而新规的实施,或许给了厂家更多的空间探索“汽车电商”这条路。

  新政落地的背后,是不同时期流通行业在广度、容量、开放性方面的变化,也预示着消费升级下,买方市场的到来。

  “14年就听说要实施新规,这两三年徐州的二级店多了二、三十家,渠道下沉地很快,新规让4S店有了很大的挑战,但对于多销售渠道的多元化来说,是件好事!”徐州一家经营平行进口车的商家方博对笔者说,他预测未来4S店的垄断模式终会消失,而新政的落地,包括厂家、经销商的双方执行,终究需要时间的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