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助力新能源汽车发展 财政补贴覆盖“产销用”

柳州助力新能源汽车发展 财政补贴覆盖“产销用”  
时间:2017年07月18日 09:52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编辑:韦仲达  
 

柳州出台新政,助推新能源汽车发展

五方面财政补贴覆盖“产销用”

柳州助力新能源汽车发展 财政补贴覆盖“产销用”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 石红星

为助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柳州市日前印发《柳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购车用户提供相应的补助补贴。

补贴对象惠及“产销用”

《细则》规定,可以申请补助补贴的对象和范围如下:

对产品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产品公告”)的柳州市行政区域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给予产业补助。

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按其生产销售的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给予购置补贴。

对市区范围内购置新能源公交车的运营企业给予购置补贴。

对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单位给予建设运营补贴。

对享受柳州市新能源购置补贴政策的用户给予电费补贴。

个人购买同款车型

只享受一台购置补贴

对补贴的申请,《细则》也作了详细规定和说明。

给予购置补贴和电费补贴的新能源汽车,应是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对于享受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的车辆,在两年内不允许转让至异地。如确需转让至异地,需提供汽车生产企业出具的退款证明,方可办理过户。

购车用户申请补贴需填写《柳州市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确认表》。对于购置新能源汽车的个人用户,根据其持有的驾驶证,购买同一款车型(按照公告型号)只享受一台购置补贴。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充电设施(站、桩、插座等装置)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关于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设施的技术标准。

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是指在规划的独立地块、社会停车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商业配建停车场、加油加气站、高速服务区等区域规划建设,面向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及增值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

对协助业主报装个人用户充电设施的物业公司需与业主签订《个人用户充电设施安装确认表》,同业主车位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印件一并存档以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