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被运到汽修厂后遭遇连串怪事 车辆变相被扣

  一事故车被运到武宣某汽修厂后遭遇连串怪事

  换地方修车可以

  得先交“零件费”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王缉宁

  8月14日,一辆轿车在柳武高速公路武宣境内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被拖到20多公里外的武宣县保定交通汽车修理厂(以下简称“保定修理厂”)。不想,修理厂不但开出了2000元的“超高价”拖车费;当车主想换地方维修时,还索要9000多元“零件费”才放行。车主拒付后,事故车被“困”在修理厂一个多月。

  遭遇“高价”拖车

  车辆变相被扣

  8月14日下午3时许,余师傅驾车经高速公路由广州驶往柳州,行至柳武高速公路武宣境内路段时,不慎撞到路面中央护栏,车辆损坏。来宾市高速公路交警二大队民警出警勘查现场,适用简易程序认定余负全责。之后,民警征得余同意,叫来了武宣县鹏程汽车销售维保公司的施救车,将事故车拖至保定修理厂(注:该拖车公司与保定修理厂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张某)。

  余驾驶的汽车办有“全保”,保险公司接报派员前往保定修理厂对事故车进行了定损。余当时向修理厂表示,定损结果出来后,视情况再决定是否在修理厂修车。

  8月15日,余应保定修理厂法定代表人张某要求,向其出具了一份委托书,全权委托其处理这起交通事故的相关事宜。8月20日,保险公司对事故车定损金额为1.3万多元,而保险公司提供的修理厂核定事故车的维修金额为2.8万元,拖车费2000元。由于保险公司定损金额与修理厂核定维修金额出入较大,余担心自行承担1万多元修理费,多次联系张某欲协商此事无果,决定将事故车拖回柳州维修。

  8月22日和25日,余两次叫来拖车前往保定修理厂,欲将事故车运回柳州市,均遭遇阻挠。原来,修理厂提出,余出具的“委托书”表示其全权委托张某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包括修理事故车,且厂方也为此采购了价值9000多元的零配件。修理厂要求余除支付拖车和定损车辆时的拆装费用外,还得支付“零件费”,方允许事故车拖离。

  9月15日,余在向武宣县工商及物价部门投诉后,还向今报反映他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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