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维护信息安全重在责任倒查

    □史奉楚

    今年4月份,上海警方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4名犯罪嫌疑人全都是房产中介,通过QQ群出售小区业主资料,在一笔交易中,王某用1000元向张某、舒某购买了150个小区共10万条业主信息。这些信息非常详细,包括姓名、电话、购房时间等信息。目前,本案中的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中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张某和舒某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审理之中(5月30日央视新闻)。

    可以说,但凡手机用户,基本上都接到过推销电话、推销短信乃至诈骗电话和诈骗短信。别人之所以知道我们的手机号码,甚至打通电话时知道我们姓甚名谁,对我们的个人信息了如指掌,既有可能是我们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预留了这些信息,也有可能是我们的信息被非法获取后而被他人利用。而通过QQ群,一笔交易就可以卖出10万条个人信息,更说明在互联网社会中,我们的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出售或散布的风险更大,更应严格保护。

    传统社会中,人们办理各种业务时预留的信息多数停留在纸质档案中,被整合、搜集、利用的成本较高。而随着科技发展,人们预留信息的场合越来越多,信息被搜集利用的成本也越来越低。如置业时需要预留姓名、房产、手机号码,网购时需要提供银行账号、收货地址等,且这些信息均被保存在电脑或数据库中,极易被拷贝或传输。

    加之信息就是财富,一些人为获取不当利益,将这些信息搜集整合后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这样一来,“我的信息我做主”成了奢谈,我们的家庭成员、住址、职业、通信方式等关乎个人隐私、财产乃至人身安全的信息被掌控在陌生人手中,生活极易被他人窥视。特别是,个人信息一旦被出售或泄露,就不可能再恢复到之前的隐秘状态,即信息泄露将会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害。

    按照即将于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凡是未经个人同意,将合法搜集的信息向他人提供,就属于非法提供个人信息。为合法经营而非法购买、收受个人信息的,也将被严格禁止。这说明,我们在网购时填写的个人信息,商家仅能用于发货、开展相关咨询而使用,并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如果商家出售或非法提供这些信息的数量达到2500条,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前所述,实践中个人信息被泄露和传输的渠道非常多,数据网络、移动存储设备等均可作为传输工具。且一些泄露过程痕迹较少、行为持续时间较短,如通过U盘短短几分钟就可传输大量个人信息。这导致很多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难以追查。因此,很有必要启动倒查机制,顺藤摸瓜,揪出侵犯个人信息的上游违法者。即凡是查获掌握有大量个人信息的商家,就应要求其说明信息来源,否则应追究其责任。简单来说,对那些肆意给我们拨打推销电话,发送推销短信的商家,我们可以投诉举报其非法获取信息的行为,其应自证清白,提供这些个人信息的合法来源。

    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斩断个人信息被侵犯的黑色链条,进而让人们在信息社会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得以提升,不至于沦为信息时代的“裸奔者”,被推销短信和诈骗短信不断地“围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