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到期,时隔3月女方不离了

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的裁量标准如何把握?蒋新儒说,这主要靠法官的生活经验,以及对案件证据和双方家庭情况的掌握,法院对冷静通知书的发放也十分谨慎,3个月只发出6份,“希望这一纸通知书能有效地救治和修复婚姻危机。”

蒋新儒说,根据他掌握的情况,全国一年有500万人离婚,因此受到影响的为4000万人左右,挽救一段婚姻的背后,其实是对未成年人、老人的权益的保护,“未成年人犯罪,老人赡养等一系列社会伦理问题,可能都源自一段失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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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规范”近期将试行遇家暴等可随时终止“冷静

离婚冷静期通知书不能见人就发,那就是滥发,但发多少合适?”蒋新儒说,3个月的实践中,他们发现了一些问题。“最后,法院研究制定了《关于离婚案件冷静期的操作规范》,近期将开始试行。”

该规范初步明确了离婚冷静期的启动程序、操作流程。根据该规范,对案件审理中有证据显示双方当事人感情可能尚未完全破裂、属于冲动性离婚的,法院可启动离婚冷静期程序;双方对于是否离婚没有分歧,但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存在争议,或一方仍期望继续婚姻的,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均可申请法院启动;对离婚后可能存在子女抚养、老年人赡养等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家事调查委员会、妇联、基层组织、子女所在学校与个人均可建议法院启动。

蒋新儒说,对于离婚冷静期的期限,操作规范确定为1至3个月,期间法院或妇联、基层组织等第三方都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通过心理辅导和干预等修复当事人情感。

根据该规范,如冷静期期间,当事双方出现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情形,法院跟踪发现、当事人申请或第三方组织建议后,法院可终止离婚冷静期。

此外,如冷静期内,双方和或达成一致意见,也可到法院签署协议书或申请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