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全国首个省级网络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办法

  央广网杭州7月20日消息(记者陈瑜艳 通讯员罗坚 沈雁)记者今天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浙江省网络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出台。《办法》鼓励、支持、扶持浙江各地县、市(区)、功能区政府立足本地网络经济发展基础申报创建省级网络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据介绍,这也是全国首个省级示范区创建办法。

  浙江省近年来网络交易高速发展,成为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的集聚地。截止2016年底,浙江省较大的网络交易平台共有355家,同比增长21.9%,其中网络交易总额在1000万以上的有83家,在5000万以上的有34家。淘宝天猫2016年的网购交易额达到了3.7万亿,占全国的72%,蘑菇街、网易考拉等也都已经是全国排名前十的网购平台。

  浙江省工商局网监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创建网络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的创建就是希望进一步释放网络经济发展的红利。同时,也希望通过先行先试为全国其他地区开展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供素材和样板。

  根据《办法》规定,浙江省网络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对象明确为浙江省各区、县(市)及功能区,由区、县(市)及功能区政府申报创建,同时要具备网络经济产业发展基础、网络经济监管市场基础、网络经济公共服务基础、网络经济社会协同基础等四项条件。

  《办法》还明确通过考量协同发展、社会效应和自律水平等内容,来评估申报创建地区是否具备网络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办法》将推进网络监管与服务的制度化建设作为示范区创建的基础条件。明确了创建地区必须出台促进和规范本地网络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有专门的网络经济发展规划,有专项的工作经费及有完善的政企对接机制等。

  与此同时,网络监管与服务示范区要通过培育网络经济龙头企业,引导当地相关产业做大做强,提升行业内话语权;鼓励网企创牌,确保创建地区驰著名商标、发明专利等数量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通过示范区建设,还要形成一批网商集聚区,在示范区内形成特色网商小镇、网商村、众创空间、创业园、产业园、青创社区等区域,充分发挥互联网经济的集聚效应,有效实现对区域经济的示范引领。

  对于列入示范创建的县(市、区),浙江省工商局将在网络监管与服务相关政策及资金上给予支持。浙江省工商局还将另行制定《浙江省网络市场监管和服务示范区评估标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并采用专业评估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评估机制,确定最终创建成功地区。

  据了解,浙江省第一批省级网络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即将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