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封的营业执照 映射一段湘潭湘江挑夫往事

 胡平收藏的“中华民国湘潭县挑运业职业工会业权执照”和“湘潭县易家湾码头分会搬运工作证”。

胡平收藏的“中华民国湘潭县挑运业职业工会业权执照”和“湘潭县易家湾码头分会搬运工作证”。

湘潭,沿江而生,素有“金湘潭”、“小南京”的美誉。

湘潭,沿江而生,素有“金湘潭”、“小南京”的美誉。

湘潭在线7月24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欧阳天 陈旭东)湘潭,沿江而生,素有“金湘潭”、“小南京”的美誉,那时“江中帆樯如林,两岸商贾云集”。然而,谁又知道,在这片繁华的背后,是一代代码头挑夫,冒着严寒酷暑,肩挑背扛,用他们的身躯和血汗,带动着这座城市的发展。7月22日,雨湖区白石古玩街胡平老先生拿出一张装裱好的“中华民国湘潭县挑运业职业工会业权执照”(以下简称“业权执照”),向我们讲起那段尘封已久的挑夫往事

光有力气不行,还得有执照

我们看到,在业权执照的上部印有国民党党旗和中华民国国旗,右上角还附着一张解放后“湘潭县易家湾码头分会搬运工作证”。业权执照上写着:兹有易家湾分会汤庆之,原管易家湾埠差箩一担,奉令改为挑运业,以前箩契自难有效,经提交第一次代表大会议决,换发业权执照,以凭管理此证。后面是附注、落款、盖章和民国三十六年等字样。

胡老告诉我们:“码头挑夫并不是有把力气就行,还得有业权执照,就相当于现在的营业执照。这两张不同时期的证照,是易家湾一户人家的祖辈留下来的,代表着一段历史的变迁。”

据《湘潭县志》记载:清乾隆年间,县衙给每个码头工人发铜制腰牌一块,给予码头货物专运权,无牌者不得在码头参运。腰牌可以继承、转让、买卖。道光二十年(1840年),县城成立合谊堂统辖箩(脚)行,为境内人力搬运组织之始。后来,各种封建势力把持码头,划分势力范围,形成各种行帮组织。

民国20年,政府成立湘潭县挑运、箩行、人力车同业工会,下设分会,有会员2127人。此后,搬运业务大都由同业工会的箩头和商主掌握,从业者需央请铺保,交足50至100银元的保证金,承认同业工会章程,承担“官差”、“军差”义务,方可领取箩契、腰牌,从事搬运。民国30年,成立湘潭箩业职业工会。据民国35年统计,湘潭县境内从事搬运的箩筐有2317担,抬杠2400条,马车19辆,从业人员达4415人。

买一担箩契,要银元60块至120块

随后,我们找到了昭山地方历史学者方欣文。他告诉我们,易家湾最多的时候有挑箩人150余位。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挑箩意味着昭山、易家湾一带无业青壮年的责任和希望。如果想在易家湾码头做苦力搞装卸和运输,就必须先到码头箩业组织“敬德堂”办理手续,申请政府发给箩契,规定一人一担。

箩契可以买卖,也可以出租。租一担箩契,每月要向箩业主交纳租金银元4块;买一担箩契,要银元60块至120块,相当于现在的12000元至24000元。有了箩契后,第一次上码头挑箩,还要给把头奉送“下河费”,起码两元,越多越好。逢年过节,另要馈送,稍有怠慢,那饭碗就靠不住了。

挑箩人天天上码头,但不是每天都可以赚到钱。码头上时常有公差,如保甲要给部队送粮食,给过境的军人送行担,给“官太太”抬轿子,得随喊随到。谁若拒绝不去,轻则罚钱,重则停止工作,甚至被开除。

挑箩人本来家境就不怎么好,有的为了买箩契已搭上全部家当。因此,对于挑箩人来说,一年三百六十五日,不论是烈日炎炎的夏季,还是北风呼啸的寒冬,他们或披星戴月,或顶风冒雨,肩挑背负,累得精疲力尽,只剩下一条坚持下去的路。

解放后,码头进行民主改革,斗倒了封建把头,码头工人成为码头的主人,先后成立码头管理处、港务管理处、港务局等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