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暴打女同事 被判刑8个月

 

女同事拒绝了自己的邀约,转过头却接受了别人的邀请吃起了蛋糕。男子李某竟然因此恼羞成怒,将对方右耳打成鼓膜穿孔。李某的鲁莽行为,让自己身陷囹圄。近日,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判处8个月刑罚,同时赔偿被殴打的女同事莫某经济损失1万余元。

李某和莫某是同事,都在南宁某餐饮店工作。2016年8月,李某发现餐饮店的桌上有同事陈某过生日剩下的蛋糕,便招呼在场的3位女同事一同来吃,但女同事们却无动于衷。一会儿,“寿星公”陈某过来后,将桌上的蛋糕分成小块,亲自拿去喂给女同事莫某吃。这一幕恰巧被坐在一旁的李某看在眼里,同样的蛋糕,为什么自己就被同事拒绝,这让他十分窝火。

“摆什么臭架子,要人喂才吃,真不害臊!”李某不无讽刺地说道。不料,这句话却让同事莫某很不开心。她转身朝着李某坐的椅子腿踢了一脚,就愤愤地离开了。这下李某更生气了,他上前抓住莫某,扬起左手朝着她的右耳挥舞了两巴掌。莫某当场就晕了过去,随后被同事送往医院检查。李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鉴定,莫某右耳为外伤性鼓膜穿孔,属轻伤二级。

法院认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李某案发后赔偿了莫某2000元,故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