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黑车组成车队 用电台拉活一次7元

购买电台等通讯设备,召集了一批社会上的黑车司机等人,刘某在北京怀柔成立了一家“便民7元车队”。一旦乘客拨打电话叫车,刘某便通过电台调度车队司机前去接乘客,每一单生意收7元。刘某每月收取司机100至300的份子钱。至2017年4月被抓时,刘某在2年里共收取了40多名司机28万余元。

8月30日,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从怀柔法院获悉,该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黑车司机被控非法运营

41岁的刘某是怀柔区人,公诉方指控,2010年至2017年4月,被告人刘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私自设立并运营调度平台,为无合法经营资格的车辆提供打车信息,并按月收取“信息费”,自2015年1月至2017年4月,共收取“信息费”28万元。刘某于2017年4月28日被民警抓获。

刘某称其下岗后以开黑车为生,2003年还因为一次车祸腿伤成4级残疾。至2010年中旬,他听说有人在做电话约车的事情,于是开始经营约车平台。因为怀柔城区内跑一趟活7元,刘某给自己的车队命名为“便民7元车队”,“到了2015年就开始走向正轨了,也有了固定的客户群,高峰期有50至80辆车。”刘某承认知道这些都是私家车,属于拉黑活,但强调自己还是希望能够取得正规经营资质。

被抓:“黑电台”暴露“黑平台”

今年4月28日,一辆黑车在怀柔区翠竹园小区门口“趴活”,民警检查时发现这辆车上有一部手持电台,司机自称是“便民7元车队”的,警方以这部电台为线索,查出了总台的地址,将刘某传唤。

“自打被传唤,我才知道这是犯罪。”刘某说,滴滴打车普及以后,乘客更愿意用网络手机软件叫车了,自己除去租房和雇人,没赚到什么钱。

发名片扩大影响40多名司机加入车队

刘某供述称,他购买了通讯设备,搭建起调度台,并将电台和对讲机分发给社会上的黑车司机等人,同时,他也印制名片给乘客,还专门雇了一些散发小广告的人派发名片进行宣传,并雇女子专门接听电话派活。有乘客拨打叫车电话后,刘某会问明乘客所在位置,随后通过电台通知附近的司机前去接乘客,将乘客送至指定位置。一段时间后,刘某的车队规模越来越大,40多名司机加入到车队中。

刘某称每个月毛利润1万元左右,净利润5000元左右,他并不收取提成,只收取司机的份子钱。一般情况,加入车队的司机每个月给他300元份子钱,有的司机给100到200元不等。份子钱以现金或者微信转账的方式收取。

此外,由于他分发通讯设备给加入车队的司机,每名司机要支付押金300到400元。刘某自称,滴滴打车问世后,经营一年比一年差。他原本想将车队合法化,然后将车队做大,但经营许可一直没办下来。

车队给刘某带来利润的同时,其内部管理非常松散。刘某表示,很多司机他连名字都不清楚,只是记录了每一名加入车队的司机的联系方式和车牌号。

刘某表示,组车队后,他进行了统一定价,最早时是怀柔城区内不管到什么地方统一价格5元,后来因为油价上涨乘车费用涨到6元,后来在2016年开始统一涨到7元至案发。但如果乘客上了车想出县城,就自己和司机商量价格,他从来不管。他也从没有和司机签署过劳务合同。

判决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怀柔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在未取得营运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从事客运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故决定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近日,怀柔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