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台州市本级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渔业生产成本补贴拟发放资金

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财建〔2015〕499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相关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5〕65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浙江省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浙财建〔2016〕14号)和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办法》的通知(浙海渔计〔2016〕24号)的规定,现将2016年度台州市本级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渔业生产成本补贴拟发放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12日—10月19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可向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