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积极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福建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要求精神,泉州市政府积极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目前,大检查活动进入第二阶段攻坚期,对容易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

  据悉,为了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泉州市政府从今年6月份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泉州市政府专门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行业各领域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并于6月份下发《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及工作阶段安排。

  据了解,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为三个阶段实施,每个阶段都按照企业全面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三种方式开展并及时汇总,通报相关情况。

  目前,第一阶段工作已经完成。第二阶段攻坚期将持续到11月底,泉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正对容易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抓住关键问题开展督导检查,有步骤、有节奏地梯次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

  7月份以来,打击各类严重违法行为8108起,关闭取缔企业104家,停产整顿172家,暂扣吊销证照9家,行政处罚498.07万元,问责曝光单位7家,将6家生产经营单位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于9月13日、10月13日,分两批在《泉州晚报》等媒体曝光企业名单,已公开曝光11个典型案例,公布82家关闭取缔或退出企业,起到威慑和教育并重的效果。

  另外,12月1日至2018年春节前,第三阶段大检查工作将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为主要目标。检查部门将对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有针对性地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强化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